他對於合格的理解就是這樣的。
流行歌曲,本來就不是唱給那些專業人士聽的,大多數聽眾的水平跟他都差不多。
他都能夠聽出問題來,那說明問題很大。
他聽不出問題來,大多數的聽眾一般情況下也聽不出問題來,那就可以湊合下去了。
又不是奔著得獎去的。
嚴鑫還表示,如果這一次合作愉快的話,以後還會有更多的合作。
這也就是希望他們為了以後的合作,能夠更用心的做作品,不要太敷衍。
這一次他拿出來的歌曲有十幾首,等於一次性就要支出兩三萬塊錢。
但是這個不要緊,顧茹還有半個月的歌曲分紅沒有給他,給了就足以支付這一筆錢。
不行的話,還可以預支顧茹的錢,到時候就瞬間投資的那六十萬裡面。
實在不行,還可以找陳力借一下。
還不行的話,大不了賣掉一點股票,那點錢就出來了。
手裡有錢,還是有這樣的底氣的。
那幾個人並沒有都線上,及時回覆的只有一個姓謝的,名叫謝俊,就是小尹說的那個學了音樂找不到工作,最後只能自學法律,考到了律師證,現在在做律師助理的那一個。
嚴鑫的訊息發出去才兩分鐘,他就回復了,表示很樂意和嚴鑫的合作,表示他一定會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將嚴鑫給他的歌曲編好曲。
從言辭上來看,很熱情的樣子。
嚴鑫不知道他的實力如何,總覺得一個找不到本專業的工作的人,專業水平不會高到哪裡去,不敢把太重要的歌曲發給他,決定先讓他來做《一起學貓叫》這首歌。
如果效果可以的話,再給他做一首《嘴巴嘟嘟》。
他也不知道那些歌曲哪個難度更大一些,只是覺得這兩首歌相對簡單一點,又是從網路上走紅的,應該難度不是那麼大。
兩個人約好了,嚴鑫明天會把這首歌的詞曲以及演唱的小樣透過郵件方式傳送過去。
在聊天的時候,嚴鑫想到謝俊是學法律的,順便向他問了幾個法律方面的問題,就是有關於註冊公司以及和簽下歌手的問題。
也是他以後的發展方向。
這些問題要去律師事務所詢問,那是需要付費的,現在有一個學法律的在這裡,就問一下,也不知道人家學的是不是這方面的。
謝俊也沒有嫌麻煩,一一給他解答。
聊著聊著,嚴鑫突然心頭一動,問他:
“謝先生,我現在準備註冊一家公司,急缺人才,你有沒有興趣來我的公司?”
謝俊懂得音樂,又懂得法律,能聘請到這麼一個人,都可以當兩個人來使用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