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段話,按著鍵盤啪啪啪啪的就打了出來,都沒用一分鐘的時間。
“寫書,不難嘛,”他心裡想著,“只要肚子裡有貨,怎麼會難呢?”
繼續打字。
然後就愣在了那裡:
“那啥?”
“接下來是怎麼寫的?”
他記得引子的第一段,是因為那一段套用的是流傳很廣的一段話,他覺得這種套用很有趣,所以記起來毫不費力。
但接下來的內容,涉及到了盜墓的一些知識。
幾部《鬼吹燈》他都看過,一些相關的知識也在小說裡面體現了出來。
可是怎麼將那些知識串聯起來,形成一篇簡短而有力的文字,他還真沒有那樣的能耐。
他試著按照自己的理解寫了半個小時,修修改改,最後整出了兩三百個字,完全就是名詞的堆積,一點黏性都沒有,怎麼看怎麼彆扭。
就這樣鬆散無力的文字,能成為萬人追捧的熱門作品?
騙鬼呢!
最後,全刪了。
把前面那一段也刪了。
想了想,將引子也刪了。
“算了,這只是一個引子,有沒有都不重要,還是直接從故事開始吧。”
修改了標題,《第一章:白紙人》。
正文,寫下了第一句:
“我的祖父叫胡國華……”
猶豫了一下,覺得做人不能那麼無恥,連別人的祖父都要剽竊。
於是又改了一下,將“胡國華”這個名字改成了“嚴國華”。
“我的祖父叫嚴國華……”
這才安心的繼續寫。
但是,兩隻手放在鍵盤上,手指愣是按不下去。
“接下來該怎麼寫呢?”
“故事我記得,可具體該怎麼寫呢?”
“要怎麼寫才能夠讓這個故事生動起來,吸引別人看下去呢?”
卡殼了。
這個時候,他只想去問一下那些文抄公:
“你們是怎麼做到靠著記憶將一本百萬字以上的小說抄出來的?”
“這科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