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旭小心翼翼拿出了林庸的頭髮,在一個小搪瓷碗裡燒掉。
接著,把頭髮燒成的灰混合著水,吞入了腹中。
味道有些難受,尤其是男人的頭髮,油性特別大,喝起來一股油脂的味道。
但是,趙旭一點也沒有關心這些。
面上滿是興奮。
從現在開始,林庸就是他的獵物了。
他可以隨時進入林庸的夢境。
他記得,第一次進入王離可的夢境的時候,很慌張,甚至沒有能殺死王離可。
還讓王離可有了防備的心理。
但是,第二次,他還是在夢裡殺死了王離可。
因為第一次殺王離可失敗,王離可還有機會把她的夢境記錄在了日記裡。
但是,趙旭最後還是找機會撕掉了那頁日記。
什麼痕跡都抹去了。
殺死白雪夕就很簡單了。
輕車熟路,一次就成功了。
雖然過了幾天,他得知白雪夕有了他的骨肉,但是他一點也不後悔。
和前途,名聲比較起來,骨肉算什麼?
女人,他想要的話,多的是。
孩子,很多女人都想為他生。
所以,不管女人,還是孩子,在他眼裡都沒有他自己的前途重要。
林庸回到了家裡,又做了些東西吃了,就準備睡覺了。
平日裡,林庸是不睡覺的。
但是今天,林庸要好好睡一覺。
正在這個時候,林庸接到了一個電話,一看,竟然是白雪夕的電話。
林庸看看手機,都兩點多了,不知道白雪夕怎麼會這麼晚給他打電話。
接通了電話,白雪夕的語氣很焦急,“林庸,你不要睡覺,千萬不要睡覺……”
林庸耐著性子,“怎麼了?”
“說起來,你可能不相信。我覺得那個趙旭可能能在夢裡殺人……”白雪夕語氣裡帶著信任,帶著關心,“我知道,我有些異想天開,但是,你要相信我。千萬不要睡覺。”
白雪夕說起來,林庸才知道。
白雪夕弄到了王離可的郵箱賬號,然後找駭客破解了。
進入了王離可的郵箱,就發現了一封王離可傳送給她自己的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