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樂先是沿著安幼月上下學的路線走了一遍。
她家離學校挺近的,不到10分鐘的路程,小跑的話,3分鐘就夠。
一路上並沒有什麼發現,
那麼貴重的手機,如果掉在地上,早該被人撿走了。
而且班級裡出動那麼多人馬沒找到,自然沒那麼容易。
陳樂不覺得像安幼月那麼單純的女生會說謊,或是繞路去幹嗎。
做的應該是跟往常一樣的事才對。
試著回想了下,問題顯然出自多餘的那句,——扔了個小籠包給小狗。
這種時候,就需要實施案情重演了。
“首先是道具。”
陳樂一邊嘀咕著,一邊沿著傍晚斑駁光影的街道走著,不時會在垃圾桶裡翻幾下,惹來路人一陣陣異樣的視線。
大部分人還以為他是哪裡的流浪漢,翻垃圾桶找吃的呢。
事實上,除了流浪漢這三個字,暫時還對不上之外,其他倒是沒錯。
陳樂憋著氣,忍受著垃圾桶裡難聞的異味,一直翻了十多個垃圾桶,這才蒐集到四根骨頭,還是帶點肉絲的筒骨,如果不是骯髒的不得了,陳樂自己都要忍不住咬上一口了。
他對肉一直都沒什麼抵抗力。
然後,陳樂把肉分別散在,從早餐店,到學校門口這一段路上的街道拐角口。
學校附近因為之前瘋狗咬學生的事情,導致大清洗了一次,所以,流浪貓狗並不多。
但,也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
而且,陳樂還得來回跑,隨時檢查各處的路口。
這其實很消耗體力。
幸運的是,幾個小時之後,他終於發現了目標。
一隻小黃狗,搖著尾巴,來到路口,左右看了看,然後叼起骨頭,一臉興奮的,跟撿了錢似的撒腿就跑。
陳樂連忙跟上。
他就這麼悄悄跟在小狗後邊,一直跟到廢棄的,堆滿鋼筋混凝土的工地上。
就看到那小黃狗,繞到工地後邊,拿前腿拼命的刨坑,然後把骨頭藏進去。
再興奮的搖著小尾巴,得意洋洋的繼續去外地覓食了。
一直等小狗離開之後,陳樂才從後邊走出來。
來到那埋坑處,隨便的挖了下,不僅找到了自己丟的骨頭,還找到了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比如彈珠,比如調羹,比如一隻紅色高跟鞋,比如……一個套著貓咪手機殼的手機。
“找到了!”
陳樂輕輕的鬆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