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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趙樓因為絕佳的位置,多年的經營,已經成為京城近三十載來數一數二的食肆酒樓,鼎鼎大名可謂家喻戶曉,當然在這裡吃一餐飯喝一壺酒,也足夠普通人戶一年的開銷了,且這一年開銷還不是指節衣縮食,乃為十分滋潤的開銷。
樊大一開口就說要在燕趙樓包幾大桌的席面,請四鄰五舍捧場熱鬧,好像的確是發了一筆橫財的模樣,這和王胖子提供的線索似乎能夠相互印證。
如果還有人知道樊大手中有筆鉅款,就大有可能圖財害命!
只春歸還沒提出這個想法,蘭庭便道:“沒有人相信樊大的話,都以為他是瘋了,更加沒有人答應赴請,尤其大黃罵得十分起勁,說什麼樊大就是拿出樊母及女兒的賣身錢,都不夠買燕趙樓的幾碗白米飯,且就算真有那腰纏萬貫的一日,鄰里們也不屑去吃這等人家的席面,誰吃誰會腸穿肚爛。還有人二話不說把樊大直接打出門,往他站過的地面潑鹽水,啐他給自家帶來了晦氣。”
“王胖子呢,王胖子應該是信的。”春歸直覺王胖子這回主動提供線索大有蹊蹺。
“王胖子沒有獲請。”蘭庭道:“事實上樊大在十三弄又捱了一場辱罵,根本沒敢再往十四弄去,不過又有人證供述案發當日午間,親眼目睹樊大去了廣渠門大街上的一家酒肆,我們前往察問,店家說樊大那日二話不說就丟給他十兩重一錠白銀,讓好酒好菜招待,結果菜沒怎麼動,卻喝得個酩酊大醉,回去時路都走不直了。”
就在當天晚上,樊家便遭滅門之禍!
可不管樊大的銀子是不是樊二給的,也不管這究竟是多大一筆銀錢,肯定的是都不值得堂堂宋國公府去謀財害命,如果這筆錢款真的就是禍因,春歸還是更加傾向於真兇就是樊大的鄰里。
那樣的話,這筆銀錢便遠遠超出了二百兩。
“現場並沒有發現這筆銀兩。”蘭庭似乎也想到了圖財害命的禍因,向春歸道:“如果樊大把這筆錢放置家中,就算因大火而使屋宅坍塌,銀兩也不會被大火焚為灰燼完全不存痕跡。”
春歸頷首:“就連樊妻及其二子的屍身都沒被嚴重焚燬,說明屋內的火勢並不旺盛,而這麼大的一筆錢款,樊大肯定會妥善存放,應當不至於毀於大火。”
“除非樊大是把錢存到了銀號,而會票倒是可能因為大火化為灰燼。”
“那麼兇犯在行兇殺人之後,就不可能立時放火,必定會搜尋銀兩或者會票。”春歸分析道:“據逕勿察實,柴胡鋪的里長已經收受了二百兩白銀,說明兇犯已經得手,如果是會票,那麼追察各大錢莊應該會有線索。”
“不用這麼麻煩了。”蘭庭卻道。
春歸:???
“葉兄養了一隻好犬。”
“啊?”春歸越發滿頭霧水了,葉萬頃養了一隻好犬和樊家命案有何關聯?
“樊大去廣渠門大街那間酒肆花銷的十兩銀,對那間小酒鋪來說也算甚大一筆收入了,店家並沒有這麼快花銷出去,我討葉兄借來他家的好犬,讓那隻狗嗅了一嗅銀子上殘留的氣息,再將狗拉去了樊大家中,從牆角一處,啟出了一個瓦罐,裡頭就放著白銀,都是十兩一錠,共有三百餘兩。”
“那麼逕勿從一開始就不信這一案件是圖財害命?”春歸的確敏銳。
“我一直在想兇犯縱火的目的,如果是為了掩蓋惡行讓事件看上去乃意外走水,那麼就不會僅僅焚燬樊大的屍身,正確的做法是在室內放火,讓一切痕跡毀於大火。但據目擊者及現場勘驗,兇犯除了焚燬樊大屍身之外,應當是直接引燃了房梁,試想,這樣一來鄰里發現火情的話,如果撲救及時,豈不就會發現室內火小,樊妻及兩個孩子已然伏屍炕床,不是死於大火而是死於勒殺?”
春歸頷首道:“雖則最先發現火情者也就是那大黃並沒有撲救,但這點卻並不在行兇者的控制之中,他不可能想到大黃竟然不怕自家被火情連累,冷眼看著樊家幾口被活活燒死連‘走水’都不喊一聲。”
突然又意識到:“大黃沒有急著救火,也從側面說明火勢並不大,他才有足夠的冷靜判斷自家會不會被殃及。”
“毀屍滅跡的行兇手段,一般來說是因一旦兇案被證謀殺,行兇者就會招致嫌疑,但這起案件奇怪的是兇犯又是放火又是行賄里長,到頭來咱們卻依然對兇犯何人毫無頭緒。”蘭庭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