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要下雨娘要嫁,他也沒辦法不是?
一定是他魅力太高,連尼姑都要跟他還俗了。
「是麼?」
謝辰瑜俊眼一眯,看向那十四歲的小尼姑。
「是你要還俗?」
得到肯定回答後,謝辰瑜緩緩拿出一本發黃的例律,上書幾個大字《大盛明律》
翻到第十五頁的三十八條,緩緩念出。
「為官者不得以任何緣由調戲良民,包括良家女子、工匠織匠手藝人、僧侶等等,違者輕則貶官重則抄家,若致人死亡,則以命抵命」
大盛明律是大盛朝第一律法,囊括士農工商四個等級,大到殺人放火小到街坊四鄰人情世故,均有涉及。
連皇室中人也不例外,最典型的一條律令是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總之。
大盛明律說有也有,說權威也權威,真正執行起來卻是嗯……
不過這種場合,謝辰瑜拿出大盛明律還真叫人無話可說。
「青天白日,王爺不好冤枉人吧?」
「您看我們大家不活得好好兒的,微臣沒有致人死亡不是?」
「打架是不好,這一點是本官承認,聚眾鬥毆者罰銀百兩或打三十板子,一百兩罰銀本官交得起」
說著往懷裡掏。
謝辰瑜笑了笑,指著另一側怒氣衝衝的僧眾。
「那你可否告訴我,她們為何生氣?」
王嘉義扭了扭脖子,無所謂攤手:「那個老住持說實在的,年齡太大,她明明是自己氣死的,與我何干?」
「王爺,我一沒打她二沒罵她,這也能算在我身上?」
禮部尚書不愧是禮部,刑法律例輕車熟路,任何條款都難不倒他。
想拿無關之人的死扣帽子,他絕不認。
「為何不算!」
謝辰瑜指著那十四歲的直往王嘉義身後躲的小尼姑。
「如果沒記錯,這小尼姑是老住持撿來的棄嬰,自小養這麼大,拿親孫女似的疼著,日日禮佛誦經祈福」
「你惡意勾引奪人弟子,在佛前重地行Yin穢之事,致人死亡,按律當償命」
謝辰瑜又翻到後面一條例律上,大意是民眾之間要相互尊重信仰,例如,佛前不得殺生Yin穢,情節嚴重致人死亡者,當償命。
攝政王句句都是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