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有三種辦法。一是給予一定的年金,以代替應給領地的收入,這樣雖然增加了幕府的負擔,但是領地規模能夠完整的維持下來;二是沒收違反幕府法度的大名領地和家名,轉贈給預定或已經領取年金的宗家子弟,將其立為新的親藩;三是遇到分家、支族親藩或聯姻大名絕嗣得時候,則以合適的宗家子弟繼承,從而為他們謀取一份不錯家業,”我想了想,很快提出了一個現成的建議,“例如現在的薩摩島津家,家主年近五旬,只有平姬、玉姬和龜壽姬三個女兒,恐怕是要從備中島津家、上野島津家或家老島津歲久諸弟家中選取養子了。然而,如果你能夠娶剛到適婚年齡的玉姬為側室夫人,一旦有了孩子,完全可以按照武家慣例,由幕府指定他繼承薩摩島津家的家業……如此一來,幕府少一外樣,多一親藩,想必會更加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