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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一般閃閃發光的瑣碎光點落在正在歇息的幾頭鹿身上。
我慢慢地蹲了下來,生怕自己會驚擾了它們的寧靜。
顧北辰乾脆就坐了下來,他那笨重的身軀一下子就把雜草壓平了。
那些棕黃色的鹿背上有著不均勻的白色斑點,尾巴下邊也有點點白毛,腹部的毛色就淡了不少。
它們有些在低頭吃草,有些在仰頭咬著樹葉,有些在無所事事地站著,有些篤定地眺望著山坡的另一頭。
我悄悄地拿起了手機,悄然地把這一幕給拍了下來。
收好手機吼,我看向顧北辰。“胖子,你猜這是什麼鹿?”
“梅花鹿。”
“嗯。”
“你不知道?”
“我當然知道啊,我還能分清楚馴鹿跟麋鹿呢。”我胸有成竹地揚起下巴。
正因了自己的名字有個鹿字,自己對鹿的興趣很大,小的時候就看過很多的有關於鹿的課外書。
顧北辰點點頭,可他的神情寫滿了懷疑:“那你看看,哪個是公鹿?”
我白了他一眼:“你以為我還真傻啊?有角的就是公鹿,沒角的就是女的。”
他嘴角一勾:“難怪你的頭上沒角。”
我皺眉。
總覺得這話很令人不爽,可我又不覺得這話是罵人的。
就好比,你說前面蹲著的一隻哈士奇很可愛,然後你的朋友說你跟那隻哈士奇一樣可愛,這到底該不該生氣呢?如果因為他把自己比喻成狗而生氣,那不就是等於承認自己不可愛了嗎?
顧北辰得意地笑著。
看著他那笑容,自己既感到開心,但胸口處還是升起了一股子無名火。
我決定不再跟他搭話,默默地觀看梅花鹿,這可是花錢去動物園也很難看的純野生梅花鹿啊!
這個時候的我,以為林深時見鹿只是一個巧合。
其實,世間哪有那麼多的巧合?不過是某個人的一番用心良苦而已。
很久很久的日後,我們兩個隔著遼闊的海洋,隔著千萬裡,隔著很多的人事,幾乎,我們就像列車的軌道,永遠都不可能有交集的一刻。
某個夏日,我因一場機緣再次來到這個軍區。
軍區的區長跟我說,這麼嚴格把守的軍區禁地,就只有一次發生過意外,就是江北一中的最後一次軍訓。
他這麼一說,長大後的我就重拾了那年久覆塵的回憶。
區長抽著鬥煙,笑眯了眼:“林鹿同志啊,那場意外,是個毛頭小子給砸出來,你肯定猜不到那個毛頭小子是誰,當年可胖了,真不知道他那聰明的腦瓜到底盤算什麼,突然要求來軍區拍攝,半夜三更還偷偷去森林裡砸圍牆,嘖嘖,真有他爺爺當年的風範啊!”
我笑著。
可區長並不知道我的內心正起了波濤洶湧的海嘯。
區長用那乾巴巴的手輕拍了拍我的肩膀:“你還年輕啊!你們總是認為,未來還有很長,總想著,很多事,很多人啊,就留給以後吧,以後再解決,以後,還會再重逢,就是這樣的想法,你們都不知道,原來啊,青春就是這樣的短暫,你們偏偏學不會珍惜。”
當他這話還沒說完,我早已哽咽在喉,但,長大後的我,已經練就了遇萬事仍裝風平浪靜的功夫了。
很多年後的我,還是躺在這雜草叢生的森林一角,仰望著上方隨風搖曳的綠穹以及蔚藍的夏空。
不過,那時,就只有我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