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可兒經過一陣瘋狂的碼字,點選了更新之後,今天的任務算是完成了。
因為她是網路小說家,寫寫小說,掙稿費。
這本小說已經接近尾聲,男女主經過重重磨難終於要大團圓解決了,她累癱一樣躺在沙發上想,下一本到底寫什麼內容比較好?
現在婚戀小說半邊天,可她沒婚也沒戀,唯一的愛情還是無果的單相思嗎,實在沒什麼可寫的,這些年盜墓筆記鬼吹燈火的不要不要的,不如寫寫靈異題材也不錯。
她將筆記本一推,躺在客廳的沙發上,腦子裡轉著新小說,想這想著卻轉到了昨晚的髮尾草上,突然想把髮尾草的故事寫下來,而且自己親身經歷,應該很不錯。
於是,她拉了筆記本過來,打算多搜尋一點發尾草的故事,寫進小說裡面。
可是無論百度還是360,全部都沒有髮尾草的相關資訊,她一抬頭,看見白斐然出來了,就納悶的問他。
“你說的髮尾草,我怎麼搜尋不到啊?你是從哪裡看到的?”
這個時代,要是網路上都搜不到的話,她就真的不知道從哪裡去找了。
“你搜尋幹嘛?”白斐然站在房門口,沒有走過來,聲音有些疑惑。
“寫小說啊,這個寫進小說裡應該很有意思。”鳳可兒想起來覺得挺美,覺得這種故事很吸引人。
“寫髮尾草?”白斐然終於揚了聲音,然後走了過來站在她面前,低頭看著她。
“是啊,有問題嗎?”鳳可兒被他看的有點發虛,難道寫髮尾草犯法?
“不,沒問題”,白斐然搖頭,但是又好脾氣的開口商量,“但是你寫了可能會暴露髮尾草的存在,到時候……”
白斐然抿著嘴不說完,讓鳳可兒自己想,如果人類知道髮尾草會怎麼樣?
於是鳳可兒艱難地放棄了靠髮尾草寫書掙錢的夢想。
“那你怎麼知道髮尾草的?”
怎麼知道?
白斐然垂下眸子回憶,因為他認識給髮尾草取名的人。
印象裡那人長髮及踝,不喜任何飾物,獨在鬢角簪一朵新採的花兒,喜穿紅杉,花兒也喜豔色,總是赤著雙足,繫著金鈴,走動間,鈴聲輕響,與平日鎧甲上身的霸氣模樣甚是不同。
那日,她征戰歸來,於河邊一邊梳著長髮,一邊抱怨這敵人今日掀了她的頭盔,將她悉心養著的長髮一槍挑斷,可惜她養了許久。
他看著她素手一揚,尺長斷髮就沒入了土裡,她笑著說,別浪費了這天地靈氣。
他記得,她嘴角的笑與鬢角的金邊芙蓉,竟不知道是哪個更豔一些。
隔了幾日,他來看時,那土裡竟已鑽出一株草,說是草,卻是黑色,一縷一縷的,平日裡總是垂著頭,只有聽到她的金鈴聲,才會隨風輕搖,像極了她身後飛舞的青絲。
她看這植物恁的有趣,便彎了身子細看,結果那小草卻突然張了口,咬了一口她的髮尾,卻立時被彈了開來。
那小草蔫巴巴的垂了頭,他心裡笑,有些鄙視,她豈是你隨意碰的了的?真是不自量力,活該!
她卻是不惱,自言自語道,原來是喜歡吃頭髮嗎?罷了,那就給你,順著腦後輕掠幾下,幾根發纏繞在她纖細的指尖,她遞了那小草跟前。
以後你就叫髮尾草吧,總歸是我養出來的。
髮尾草似是聽得懂,張口吃下頭髮,然後便手舞足蹈的似是感恩起來。
這麼個不走心的名字,也這麼高興,真是頭腦簡單的品種,可是受了這靈氣灌溉,竟也有了靈性。
他心裡嗤笑,耳邊只有她足下金玲清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