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唱曲嗎?”
“會。”黃小燕眼含淚水,唱了一遍家鄉的山歌。
曲子是土了點,但是歌喉還是不錯的,只要稍微調教一下就行。
濤哥同意了,用黃小燕抵債,她三歲的兒子就算了。
……….
媳婦被帶走進了舞廳,張世強依舊不知悔改。
他想加入幫派,或者跟在大老闆身邊當走狗也行。
為了能夠有機會,經常在街上,跟著那群收保護費的混混們身後拍馬屁。
至於兒子,他懶得管。
那個年代的舞女就是女支,所以當黃小燕踏進舞廳的那一刻,她就不是他們張家的媳婦了。
他可丟不起那人。
不過,偶爾缺錢了,他會用兒子來威脅,讓黃小燕給他錢,不然就打兒子。
反正她現在賺的多,要點小錢花花怎麼了?
並且張世強不止一次跟人說過,他後悔死了,早知道黃小燕那麼sao,早就應該讓她去舞廳上班賺錢。
當初提起,跟烈女一樣要死要活的,現在還不是好好的。
現在兩人的兒子,已經五歲了,小名叫狗蛋。
黃小燕去了舞廳上班後,雖然一直被看管著,不能離開舞廳,卻還是惦記著兒子。
託舞廳認識的小弟帶了錢,交給鄰居錢大娘,每月給她五塊大洋,只要每天給狗蛋吃兩頓飯就行。
五塊大洋,對於哪個家庭來說,都相當於天降鉅款。
錢大娘本就和阿婆的關係挺好,又有錢收,而且一個小孩子,也吃不了什麼,所以也就應下了。
每月,無論黃小燕的日子好不好過,這五塊大洋,都雷打不動地送到錢大娘家。
過年時會多兩塊,叮囑她給狗蛋做兩件新衣裳。
不過這些原身是不知道的,他只以為隔壁大娘同情心氾濫而已。
一開始還利用狗蛋去博同情,想混幾頓飯吃,結果錢大娘把他趕出來了才作罷。
但是一招不行,還有一招。
比如,在隔壁喊狗蛋去吃飯時,攔住不讓去,並且把孩子打得哇哇哭。
嘴裡指桑罵槐地罵著他饞嘴,又不是狗,人家勾勾手就去了之類的。
把錢大娘氣得夠嗆。
然後在下一次有人送錢來時,把話送到了黃小燕耳朵裡。
她自然氣不過,又心軟,讓人送錢過去,叮囑原身別再打兒子之類的。
這不就給了甜頭原身了嗎?時不時的,就去舞廳找人送話敲詐勒索。
兒子在手,死死地拿捏住了黃小燕的命脈。
而這次之所以被打成這樣,也是原身自找的。
那群混混去收保護費,作為馬仔的張世強,當然要當馬前卒。
他上去就揪住人家老伯的衣領威逼恐嚇,讓人家給錢,見拿不出,就擺爛了老伯挑來的梨子。
正好被老伯的三個兒子看到了,上來就被人家揍了一頓。
不過那父子四人的結果也好不到哪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