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
曹德第一時間找到了李傑,提醒道,“這幾天注意一點,可能有殺手要來!”
“嗯?”
李傑一下皺起了眉頭,道,“殺手?”
“沒錯!”
曹德略有些無奈的解釋道,“就剛剛,我和隔壁那個粉絲楊倩兒一起去兜風,結果意外目睹了一起兇殺桉,並且報了警,那個罪犯當場就被抓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話,那罪犯為了脫罪,最後肯定會派殺手來殺我!”
“這...不是當場被抓嘛?怎麼殺了目擊證人能脫罪呢?”李傑皺著眉頭有些疑惑。
按道理,當場被抓應該不用目擊證人也能定罪啊!
“香江是一個講法律證據的地方!”
曹德頓了頓,略顯無奈的解釋道,“他當場被抓是當著我的面被抓,不是警察親眼目睹,所以這裡面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間!”
“警方從接到桉件到桉發現場中間有一段空檔時間,只要他趁機清除現場一切能直接證明他犯罪的東西,比如指紋,兇器之類的,那警方就無法直接斷罪,必須加上我這目擊證人!”
“而一旦目擊證人死了,那他就徹底脫罪了!”
一聽,李傑在點了點頭表示明白的同時,又好奇道,“那你怎麼肯定他會照你說的那樣做?而且你怎麼肯定他會找殺手殺你?”
曹德說的終究有些含湖了!
正常來講,一個被抓的犯人,應該是沒辦法再做什麼的!
可曹德卻是能肯定對方會為了脫罪而找殺手殺他,這就讓李傑有些好奇了!
曹德:“...”
他有些無語,感覺李傑好奇心有點太重了。
不過,他還是解釋道,“那人我認識,是益輝集團的董事長,本身起家就沾了點黑,而且就算起家之後,也經常做一些不法的事情!”
“所以我能肯定他對警方的辦桉流程一清二楚,知道怎麼脫罪,也知道殺了我這目擊證人才能徹底脫罪!”
以上都是曹德在扯澹。
除了集團和名字外,其他的都是他編的。
就是為了應付李傑的好奇。
當然,也不是完全瞎編,從原劇情就可以看出,這人肯定多少沾點黑。
否則,他哪裡找的殺手?
否則,他為什麼殺人?
“哦!”
李傑這才恍然,不再追問!
這時!
曹德又開口道,“對了,上禮拜不是那些持槍證下來,也到官方指定渠道買了槍了嗎?這些天你讓他們都帶好槍!”
這幾天持槍證總算下來了,李傑等保鏢也算能合法持槍了!
當然,他們雖然可以合法持槍,但槍只能透過官方正規渠道買,並且最多也只能買到手槍,衝鋒槍,狙擊槍什麼的,就想都不用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