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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皇城來了份急信,七皇子君道言被人劫走了……締我行順手接掌了君道言的兵權。
這一訊息讓皇城局勢大變。
本來是各家有心思,都有機會躍躍欲試,結果現在締我行接了兵權,又有江湖勢力,完全有了和君臨天抗衡的實力。
君臨天當即決定回皇城。
君道言不見了,他必須把七哥找回來,這事太過蹊蹺。
七哥的功夫,他雖沒有領教過,但是也是有聽過的,十五年前,刺客來襲,他為了幫刺客逃跑,與皇宮大內五大高手打鬥,最後還成功放走了刺客。
要知道皇宮五大高手,那都是江湖上排名前二十的。
他一人對五人,還是在十五年前,功夫到了什麼樣一個地步。
當年的七哥才十四歲。
經過十五年,七哥的功夫絕對已經出神入化,這樣的七哥還會被劫走?
是誰有這樣的本事。
“不用等到兩天後了,今天馬上啟程回皇城。”
花重生有些不悅,她還想在鹽城玩上兩天了,鹽城這天氣實在適合居住。
可是她也知道皇城局勢有多嚴竣,現在還不是真正開戰的時候,君臨天必須回去穩定著場面,否則回去晚了,只怕他們的煜王府都要被夷平了。
為了自己不至於連老巢都被別人平了,煜王煜王妃一行人趕緊啟了程。
一路上君天歌就專門睡覺,絲毫沒有舟車勞作的苦。
這樣也讓君臨天放心地加快了馬車速度,五天後,順利回了皇城。
煜王回來了……
帶著女人回來了……
前煜王妃的兒子被這女人收買了……
這女人生得比煜王妃更妖媚……
這些訊息如紙片般飛入皇城的大街小巷。
於是乎,花重生回來的第二天,就成了覃國又一大名人,僅次於煜王的名聲之後。
“聲名鵲起啊!”花重生聽了知秋的回報,託著腮看向窗外,只有一句這麼的感慨。
在這古代要出名,簡直比現代簡單容易多了。
知秋噗地一聲笑了出來,越看花重生越覺得好看,不禁讚美:“小姐,你從哪找的這身子啊,好漂亮,有種獨特的美。”
花重生噘了噘嘴:“我這是混血兒的,當然獨特,這回我倒看看誰還能用人皮面具冒充我。”
花重生涼涼地看了眼趴在榻上睡得香甜的君天歌:“可憐的我寶貝,這麼小就要被人罵認賊做娘了……”
知秋被她一說,心情也低落起來:“小姐,要不讓王爺派人去鎮壓一下,晚上割幾個人舌頭,他們就不敢再亂嚼舌根了。”
花重生搖頭:“這種事啊,是滅不了的,更何況他們看到的便是這個事實,也不算造謠。你看到的第一眼,還不是快氣哭了。”
回來王府的那一天,知秋雖然早就聽說王爺找到的是小姐,可是看到君臨天抱著一個陌生人的時候,還是氣得齜牙咧嘴,差點找君臨天拼命。
後來花重生一再保證自己就是她小姐的,她才穩定下來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