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你知道我是誰嗎?居然敢管本大爺的閒事?」
儘管聽不懂對方說什麼,但是金在龍還是猜到了幾分。
他看著幾個女孩被那個傢伙騷擾,還有那些女生臉上憤怒卻有敢怒不敢言的神色,於是便直接了當地站起身來給了對方一個教訓。
然而就在這時,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幾個小混混卻一把扯住了金在龍的領子,結果一用力,襯衣便被這些傢伙拉開了。
然後對方就愣住了。
金在龍的身上沒有紋身,因為身為一個臥底,他不希望自己的身上留下明顯的標誌,包括菸草他也很少接觸。
因為他不希望自己的身上留下明顯的某個品牌的香菸的氣味。
但是當襯衣被扯開之後,金在龍身上的刀傷卻一下子顯露了出來。
人在江湖飄,哪能不挨刀!
金在龍以前給別人當小弟的時候,可沒少和別的幫派進行過惡戰。
所以身上掛彩也是常有的事情。
而那幾個傢伙看到這些傷疤,立刻就意識到,金在龍是他們惹不起的人。
於是抓住金在龍衣領的手便慢慢鬆開了。
金在龍則看一下坐在自己身邊的宋智雅,然後對她說道:
「問問這些傢伙!現在我們可以走了吧!」
宋智雅於是便把金在龍的話翻譯了過去,幾個小子知道金在龍不是自己能惹得起的人,於是只能罷手,然後灰溜溜的退出了餐館。
眼看著一場惡戰就這麼平息了下去,躲在後廚的餐館老闆這才放下心來。
然後作為感激送上了一盤烤肉。
剛才這一幕也被三個女孩看到了,此時她們心中的擔憂又重新變得謹慎了起來。
「金大叔你是做什麼的?」
「做生意的,不過以前也和那些混賬一樣,不過我不喜歡欺負女生,也不喜歡欺負學習好的學生!」
「啊……」
三個女生估計是很久沒有吃到肉了,就算吃相有著女生特有的矜持,可還是有那種吃到肉之後滿臉的幸福感覺。
老實說,金在龍覺得自己像是在做慈善。但是請幾個小女孩吃一頓飯的錢他還是有的。
而且他也不忍心看著十幾歲的孩子,為了1萬日元,去做那些讓她們後悔一輩子的事情。
……
吃完晚飯後,金在龍便和她們告別了,然後告訴她們明天一早去自己的住處找自己。
然而當金在龍把地址寫下來的時候,這幾個女孩臉上卻露出了疑惑而又羞澀的神色。
「大叔,你住在情人……酒店嗎?」
「額……我要是認識路就不用找你們幫忙了,不是嗎?我哪裡知道那個酒店原來是幹那種事情用的!」
金在龍誠懇的語氣,讓幾個女孩頓時放下了戒心,然後看著他無奈的樣子,頓時哈哈大笑了起來!
……
晚上按照女孩們給他寫的詳細乘車記錄。
金在龍如約的回到了酒店。
他不是路痴,只是對2002年的導航方式實在是難以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