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時之後,韓城中央警署。
“我是金在龍的代理律師林孝恩,請問我現在可以和我的委託人見一面嗎?”
當林孝恩將自己的名片遞過來之後,接待處的女警察拿起名片看了一眼,然後詫異的問道。
“必勝司法補習班?”
“啊!這是我目前的職業,在補習班做司法考試的補習老師,不過我以前也曾經做過律師和檢察官,這是我的證件,請問足夠了嗎?”
“啊……”
都是律師,可做過檢察官的律師要比一般的律師更加讓警察感到害怕,原因就在於他們身後的那層關係。
即使現在已經不是檢察官了,可這些人昔日的朋友同事卻依舊在檢查廳工作,只要你還幹警察一天,你就難免會和這些人打交道。
所以,遇到當過檢察官的律師,在中央警署這邊總會受到不一樣的待遇。
林孝恩要求見自己的委託人金在龍,這個要求合理合法。就算吳尚植有權利要求金在龍留在這裡配合他的調查直到48小時之後,他也不能拒絕律師的要求。
於是在林孝恩的強烈要求下,他們被安排在了一間獨立的房間裡,警方不能開監控,也不能站在一旁旁聽他們的對話,在屋子裡大概坐了有10分鐘左右的時間,金在龍就被警察從裡面帶了回來!
“我說啊,你到底開什麼玩笑,我還是第1次來警察局探望我的學生!”
“實在抱歉給你添麻煩了,不過這件事兒你告訴具玄真檢察官了嗎?”
“當然!你是她介紹來的,出了這麼大的事情,我當然要告訴她了!”
“不過我還得請您保密,我和她認識的這件事兒,您千萬不要告訴給任何人……”
“為什麼,你……”
林孝恩疑惑地看著金在龍,心裡琢磨著他為什麼讓自己保密的事情,不過這麼聰明的女人總會猜到一些什麼,於是她便岔開了這個話題。
“先說說你是為什麼被關進來的?”
“我不是被關,我是來協助調查的,今天在漢江裡撈出了一具死屍,早上我在新聞上看到了這個訊息,死去的人,說實話,在他遇害的前一晚我還見過他,當時我們在洗浴中心和他打了一架!”
“殺人案!”
“不是我乾的!”
“每個兇手都這麼說,你說這個根本毫無意義,不過作為一名職業的律師,我覺得倒是有必要利用這次的機會給你上一課,其實你究竟殺沒殺人,對我來說一點用處都沒有,說吧,你想讓我怎麼幫你,如果想洗清嫌疑的話,那就得從案件的細節入手,找到你不在場的證據或者對方提供指控中的漏洞……”
“不需要這麼複雜,幫我弄出去就行!”
“你要離開這裡?等上48小時時間一到警方沒有證據,你不就可以恢復自由了嗎?”
“不,那就太晚了,我覺得這件事兒是有人故意栽贓陷害,為什麼我剛和死者打完一架,緊接著對方就死了,這下就算我說我不是兇手,又有誰能相信呢?”
“啊……好吧,我知道了!這樣給我幾分鐘的時間,我先和負責這個案件的警察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