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拎著乞丐一把扔到了門外,“給我滾的越遠越好,再讓我瞧見了你,小心爺我扒了你的皮。”
小乞丐摔到地上,站起來揉了揉差點被夥計捏斷的胳膊。
“怎麼,還不滾?”
“這大街是你家的?我愛呆哪就呆哪,你管得著嘛。”小乞丐尖聲尖氣的說道。
“嘿你個不長眼的東西。”夥計擼了擼袖子正要教訓小乞丐,被掌櫃一把扯住。他低聲對夥計說道,“他愛呆那就呆那吧。別擾了客人的興致。”
夥計聽了,放下胳膊,惡狠狠地瞪了小乞丐一眼,轉身走進了大堂。小乞丐不甘示弱,對著夥計的背影瞪了回去,然後就在店門旁坐下。墨良看了一眼小乞丐的身板,想著這人真不知好歹,他這會沒捱揍,是礙著店裡有這麼多人在,等晚些人散了,他要是還不走,就算掌櫃的不搭理他,夥計也不會給他好果子吃。
墨良收回了目光,一雙眼又回到了臺前。臺上的說書人見事端平息,清了清嗓子,將客人的注意力拉了回來。那身材粗壯的夥計經過柱子旁時也瞥了墨良等人一眼。這些人進店,不吃飯,不喝酒,不住店,在他眼裡和乞丐也無多大分別。
夥計的目光從眾人身上掃過,正要挪開,忽然一轉又落到了墨良身上。只見他盯著墨良看了一會,然後不聲不響的走到掌櫃身邊對他耳語了幾句,掌櫃的也抬起頭瞅過來。
墨良見狀,心裡暗道不妙。於是裝作漫不經心的伸了個懶腰,緩緩向店門外走了出去。
福興酒樓他是不能再進了,他知道這幾天自己來的太勤,引起了店家的懷疑。大街上熙熙攘攘,墨良握著黑刀,晃晃悠悠的四處轉了一圈。他來之前就聽說聚寶城如何富饒,如今看來此言果然不虛。他從南邊一路走來,這樣人聲鼎沸的地方還是頭一次見。
他晃悠了半天,在街對面的涼棚下找了個不起眼的角落蹲下,眼睛瞅著酒店門口進進出出的旅客。
一票沒做就離開可不是他的風格。福興酒樓是城裡最大最好的酒店,僅這幾日他便看到好幾個可說得上是腰纏萬貫的商旅,可是都沒找到機會下手。他不是小毛賊,不會做擦身而過解人錢袋的勾當,這太冒險,而且也偷不到多少錢。越是有錢的商人越是精明,不會把錢財放在顯眼處。
他要做的是趁著黑夜悄無聲息地溜進他們的客房,將他們最值錢的東西一卷而空。為此,他需要知道他們住在那間房,房裡有多少人,值錢的東西放在哪。
此中之道,墨良輕車熟路。他只是需要一個眼線,一個可以時時刻刻待在酒店大堂裡又能夠不被懷疑的眼線。之前他在別處謀生時有過那麼一兩個搭檔,現在卻是孤身一人。
墨良的目光落在店門旁的一個小身板上。那是之前的小乞丐。只見他閉著眼睛,腦袋一沉一沉,忽的身子一斜,像是要昏過去。小乞丐臉上布著一層黑,但依稀可以看出清秀的眉目,胸口一起一伏,似乎有微微鼓起。百無聊賴中,墨良盯著那張臉蛋看了半天,心想著這莫不是個小姑娘。
這時在酒店裡,一塊肉包子從酒店夥計一顛一顫的盤子裡跌了出來,落到了一位肥頭大耳的食客腳下。那食客不注意,踩爛了又順帶著一腳踢了出去。
肉包子滾出店門,只見原本幾近昏厥的小乞丐猛得一睜眼,鼻子嗅著香味,像條餓狗一樣追了上去。
大街上車水馬龍,人聲鼎沸。一個和父母離散的小孩站在街邊高聲哭鬧。在他旁邊,三兩隻鶯鶯燕燕扭腰擺胯,正和一個乾瘦老頭講價。街對面,兩個醉漢不知因為什麼廝打在一起,混亂中砸爛了一旁小販的攤子。於是更多的人加入戰局。
肉包子被遮蔽在無數雙腳掀起的煙塵,小乞丐緊隨其後,對周遭的一切置若罔聞。
肉包子滾進了一處陰暗的巷子裡,小乞丐跟進去一看,巷子裡原本倒著的,坐著的,此時都睜開了同他一樣虎視眈眈的眼睛。小乞丐毫不猶豫朝那包子撲了過去,別人也朝他撲了過去,一時間拳腳滿天飛。
墨良跟著小乞丐走進巷子的時候,剛好看到一個小土包似的人堆。他走到土包前伸手一抓就是一人,然後隨手一扔,將那人丟到牆邊。
有幾名流浪漢認出了墨良,立馬膽怯的退了開來。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雖然是偷雞摸狗,坑蒙拐騙的勾當,可該有的門道一樣不少。聚寶城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分了好幾片區,平時涇渭分明,每個區都有個蛇頭。
剛進城第三天墨良就被這一片區的蛇頭盯上。他獨身一人不打招呼就要搶飯碗,這可不合規矩。一個晚上,蛇頭領著一幫人把他堵在了巷子裡,要找他麻煩。
他們沒想到的是遇到了個會武功的狠茬子。墨良雖只有一人一把黑刀,卻也拼得渾身是血,硬是幹翻了幾十個瘦不拉幾的流氓混混,又把蛇頭揍了個鼻青臉腫。
墨良的名聲自那以後一下子傳開了,這片區的混混、流浪漢,沒有幾個不認識他。
他清開了人堆,拉起被壓在底下早已昏死過去的小乞丐。
小乞丐翻著白眼,嘴巴鼓鼓的,手心裡是被捏成爛泥一般的包子渣。
墨良伸出衣袖在小乞丐臉上擦了擦,又在他胸前捏了兩把,軟噥噥的,像秋日的稻穗。他忽然想起在福興酒店裡的那幾個彈琴唱曲的賣藝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