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為公司第一責任人,處於總經理林妍女士警告處分,扣罰1個月薪酬的處理。責令其馬上開展工作整頓,一週內完成壩上團隊的重組。並根據整改效果,視情況決定下一步處分力度;二、開除員工向東,人力資源部負責離職談判,對其任職期間的工作情進行全面審計和督察,必要時財務部參與審計;三、自今日起,責令林妍總經理開始開展承德分公司全體員工考評,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和審計部支援配合,一月內完成分公司團隊重組;四、責令集團文化旅遊事業部為本次整改和重組的督察責任部門,楊晨總裁為第一責任人。此決定。集團董事局董事長高一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