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個班計程車兵朝自己跑過來,蘭迪毫不在意。
倒是奧斯曼立刻掏出黃金法杖,給自己和三毛加上了風之盾,然後立刻躲到了蘭迪身後。
三毛正要去交涉,蘭迪手一點那個班長,“你過來,最好叫你們的頭兒來見我。”
看蘭迪身背大劍, 很威風的樣子,班長有點膽怯。
不過洋人的驕傲戰勝了恐懼,“哼!唐人?不論多高的地位在我們尼德蘭人面前都得乖乖聽話。”
蘭迪嘆了口氣,“我是怕你級別太低,看不懂這玩意。”
蘭迪拿出了黑暗聯邦的聯邦勳章;精靈國的爵士證明書,上面有李麗莎的簽名;露西亞的公爵身份證明, 上面有尼古拉二世的花體簽名, 還順手掏出了白鷹騎士勳章。
班長目瞪口呆,果然不明覺厲,很快跑了回去。
過了會兒一個連長親自過來了,只是瞟了眼蘭迪手裡的一堆東西,立刻一個立正,“打擾閣下了。
我們立刻就走,不過有個事情還需要閣下回答下,見過沒見過一個十二三歲的尼德蘭小女孩?”
“原來你們是有人失蹤了麼?沒見過?什麼人啊,這麼大動干戈的,我看你們足足出動了兩個營。”
“報告閣下,不清楚,是長官的命令。”
看尼德蘭士兵乖乖地走了,奧斯曼大拍蘭迪的馬屁,“老大當了公爵後,這威勢果然立起來了,從容不迫,輕鬆讓尼德蘭人低頭。”
“唉!”蘭迪嘆了口氣。
“現在只能狐假虎威啊,牙牌我都沒敢拿出來。哪天我這用這副黃面孔走在街上,就沒人敢惹,才是真的牛。”
“這些尼德蘭人很奇怪, 找人又不知道自己找什麼人,哪有這樣糊塗的長官?”
“大概是重要人物唄,這個倒真是跟咱們沒關係。三毛你去問問路,去突古士怎麼走。”
蘭迪想起來,司徒老爺子說的好像是什麼突古士的事情。
街上現在一片混亂,三毛跑了半天沒人搭理,直到四處砸門詢問計程車兵們遠去了,三毛才帶了一個唐人回來。
“我總看蜥蜴人的大尾巴發毛,他們真的不會吃人麼?為了安全起見,我還是找了個唐人。”
蘭迪微笑,“咱們在敬業號上就見過蜥蜴人,那時候也沒見你害怕。”
“船上的蜥蜴人少啊,而且都是母的,這裡實在太多了,唐人們在這裡活著,膽子真是太大了。”
“我看就是個習慣問題,小梅和阿花不是更可怕?”
道理是這麼個道理,三毛還是指著那個四十多歲的唐人給蘭迪介紹。
“他叫阿牛,他說要去突古士,最好坐船去三寶壟, 然後就沒多遠了,他恰好有艘漁船,可以帶咱們去。”
阿牛小心地看向蘭迪,“老爺,我勸你最好別去,那邊可不像巴達維亞治安這麼好,土人和唐人的關係也很差。
如果您實在要去的話,因為很冒風險,我、我至少得收兩個金幣!”
這大概是蘭迪最近花的最少的一筆路費了,上了船才知道,路費為啥這麼便宜。
“這條件也太差了,一股魚腥味,而且,恰好我不吃魚。”
“這裡這麼髒,我的西裝都沒法穿了。”
“奧斯曼你別抱怨了,當年我在敬業號上,躲在艙底,兩天沒吃飯,條件比這差多了。
誰讓這麼熱你還穿西裝擺譜來著,對了,這也沒有蚊子啊。”
“海上怎麼會有蚊子?三毛你就是抬槓。”
蘭迪是不嫌坐船條件差的,畢竟比騎馬省力,也快多了。
眼看這阿牛領著幾個水手展開風帆,漁船緩緩開出了巴達維亞港,蘭迪躺在簡陋的艙裡,補了一覺。
昨天在聖蘇伯臺堡回來的時候並不晚,才晚上九點而已,可是魔市已經凌晨兩點。
這個時差一直是問題,蘭迪才睡了四個多小時天就亮了,還是有點犯困。
一覺醒來已經傍晚了,漁船早已遠離了海港,沿著海岸線前行。
漁船破浪而行,不時有大魚跳出海面,身後是火紅的夕陽,晚霞滿天,蘭迪立於船頭,披風飄動,不禁來了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