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還記得嗎?”
綠衣男見肖軍還是沒認出自己,焦急地拉下自己綠色外套上的兜帽,露出了金色的頭髮。他的金髮很特殊,金色很淡,幾乎近似於白色。綠衣男緊接著左手一用力,扯開了綠色外套裡面的毛衫,露出了他白皙的脖子。
“你想幹什麼?”
肖軍被綠衣男的動作嚇了一下,身子再往後退去,發現已經退到了牆角。
“傻蛋,我是喀秋莎啊!”
綠衣男見肖軍的蠢樣子,實在忍不住了,大聲喊起了肖軍的外號。
“喀秋莎?你是興安山的喀秋莎!”
肖軍這才反應過來,眼前這人是他東北老家的玩伴。
“二十多年不見,你還是這麼傻,傻蛋!”
喀秋莎衝到肖軍面前,粗魯地揉搓著肖軍的頭髮。
“你還記得這個傷疤嗎?”
喀秋莎又掀起了他的毛衫,讓肖軍看他的傷疤。傷疤很長,從後頸順著脖子延伸到前胸,傷疤不深卻很嚇人,尤其是在喀秋莎白皙的面板上,顯得尤為明顯。
“怎麼會不記得,當年你為了救我,被熊瞎子撤掉了一塊皮!”
肖軍看到那處傷疤,現在還心有餘悸。
“我還以為傻蛋已經忘了我呢!”
喀秋莎遮住了傷疤,帶好了兜帽和護目鏡,對肖軍呵呵地傻笑起來。他笑起來很可愛,讓人不敢相信他就是,剛才身手敏捷的綠衣男。
“你怎麼會來?爺爺讓你來的?”
肖軍想像小時候那樣,用胳膊摟住喀秋莎。但肖軍胳膊伸到一半,他就尷尬地放了下來,喀秋莎現在比他都要高,他摟不到喀秋莎的肩膀了。
“也就他能命令我了!還不是為了保護你,貼身保護你...”
喀秋莎靠在肖軍身旁的牆上,說去肖軍的爺爺肖懷,他眼神裡充滿了思念。但話鋒一轉,喀秋莎又開始調侃起肖軍來了。
“我...我怎麼沒感覺到你的存在!”
聽到“貼身”兩個字,肖軍有些傻眼了,他是有多心大,竟然什麼都沒有發現。隨即肖軍裝作聽不懂的樣子,想岔開話題。
“還不是因為你整日沉迷於美色,疏於練功,你那個小女朋友都比你用功!”
喀秋莎知道肖軍在裝傻,但他可不會這麼輕易放過肖軍。喀秋莎出於好奇,有時候會去跟蹤肖軍的女朋友,他每天都能看到王瑈自己去地下室練習基本功、防身術,有時候他真想衝出去指點一下小丫頭!
“你都看到什麼了...”
肖軍有點擔心,他的私生活都被喀秋莎看光了嗎?
“喂,我說,你們兩個跳不跳!我在窗外站半天了,咱能換個地方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