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聲音既熟悉又陌生。
熟悉是因為他們曾經是夫妻,陌生是因為他們已經三年沒見。
看著舞臺下方正對面的沈家豪,歐陽文熙用牙齒緊緊咬著嘴唇,由於太過用力,唇瓣都被咬出血來,但她似乎都感覺不到疼。而她身體也已經開始極具顫抖,眼淚控制不住的往下流。
她再也支撐不住了,崩潰的從舞臺上跑了下來。
來到沈家豪面前。
也停在了沈家豪面前。
這一刻,萬懶俱寂。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他們兩的身上。
沒有人想過,在堂堂南海市首富宇文家族太子爺的婚禮上,竟然有人要搶婚。
關鍵是,這人也不咋地。
衣衫襤褸,破敗不堪。
像個乞丐。
和宇文洪都相比,簡直是天與地的差距。
就算是天底下最笨的女人,都會選擇宇文洪都。
“啪!”
果然,在眾人的集聚的目光下。
歐陽文熙給了沈家豪一個清脆的耳光。
“果然啊,女人吶終究是女人,真現實!”
“傻子,真是個傻子,竟然不知道躲。”
“這樣的人來搶婚,簡直就是搶了個寂寞。”
“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痴心妄想。”
眾人開懷大笑。
然而下一刻,在眾人開懷大笑的時候。
歐陽文熙突然擁入沈家豪懷中,緊緊的將沈家豪抱著,並狠狠地咬著沈家豪的肩膀,淚水溼透沈家豪肩膀上的衣衫:“混蛋,這三年你到底去哪裡了?我好想你啊!”
聽到好想你啊!這幾個字,沈家豪立刻將歐陽文熙緊緊的抱住,再也不想分開。
與此同時,沈家豪心頭的防備與不安放下,肩上的疼痛傳來,沈家豪感受到的不是疼,而是幸福。
因為,她沒有因為他的窮困潦倒而不認他。
因為她還愛他。
世間的一切財富和這一刻的擁抱比起來,都不值一提。
因為他也愛她,很愛很愛。
任世間有千萬種風情,他只對她情有獨鍾。
從大一那天晚自習,他得腎結石,疼痛要死,她主動陪他去看病的時候,他就徹底愛上了她。
那晚她給他買的那瓶礦泉水,現在還保留在他水宮臥室的床頭邊上,一直捨不得喝。
但那時,他對她的愛,不敢說出口。
因為她是最璀璨最耀眼的明星,而他只是默默無聞的同學甲。
一個在天上,一個在深淵。
後來,她病重,無藥可醫,歐陽正旬招女婿給她沖喜,他是主動上門的。
那時,他想,只要能讓她的病好起來,以他的命換她命,又何妨!
只是,後來…
在沈家豪和歐陽文熙擁抱在一起的時候,宇文洪都也走了過來,眼神中滿是不屑:“哪裡來的臭要飯的,這麼不開眼,敢在我的婚禮上鬧事,活的不耐煩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