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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心中怒火燃燒 (1 / 3)

跟李曉婷交流了一晚,張至誠感覺這妞就是他的良藥,罕見的,19號週一他竟然上課了。

教室裡的張至誠受到了05國貿2班無數人的膜拜,看的其他三個班的人一愣一愣的。

小四個月的時間,張至誠總共上課的天數大概是10天不到,已經是財院神一樣的存在。

李曉婷現在也漸漸再次融入到寢室裡,幾個室友坐成一排。

有胡珺在,加上她自身的變化,肯定不會出現後世那種一個寢室6個女生6個VX群的現象。

張至誠只把衣服帶到了金海灣,書本可沒帶,這麼算起來,自從領了書,好像他盡然一次都沒帶過課本。

羅佩佩已經失聯2天了,李曉婷在前排。

這會張至誠竟然只能跟餘樂樂發簡訊。

其實自31號那天打籃球之後,張至誠只在簡訊上跟餘樂樂聊過天,之後就再也沒見過了。

“白晝漫漫,無心課本,是不是也有個小仙女跟我一樣對著手機在發呆”

張至誠仔細的讀了讀,然後把發呆改成期待點什麼,點選傳送。

張至誠這個小仙女就誇的餘樂樂美滋滋的,這顏值跟小仙女確實沒啥區別了。

“《會計法概述》,聽得我渾身難受,我就想學個會計,沒想到還要學法律”

張至誠一樂,“你這想法很危險哦”

餘:“。。。”,一毛錢就發3個符號,真大氣。

張:“我們以後進了社會,可以做文盲,但一定不能做法盲,不然會吃虧的哦。”

餘:“比如?”

張:“A和B算是朋友,但A也知道B是做小姐的,收費較高,A決定花3000大洋嫖一次,事畢A給的是冥幣,事發時環境暗B沒注意,也不會想到A竟然拿冥幣來付錢,3日後B才發現,向A索要無果後,遂將A告上法庭,請問A犯什麼罪?”

將三哥的經典案例“白嫖”發給餘樂樂,由於段落較長,張至誠分2次發的。

這一個月的聊天,餘樂樂給他的感覺是那種欲拒還迎的,他想試試餘樂樂的段位。

餘樂樂這會兒有點懵,她有心想回個流氓,但張至誠發給她的確實是個法律問題。

她先把問題抄在筆記本上,傳給舍友同時也是班裡公認的學霸王雪妮,結果好半會兒只得到了個“不清楚”的答案。

然後又一一傳給她關係比較好的同學,最後得到的答案千奇百怪。

她從裡面找了幾個比較靠譜的。

“嫖娼罪?”,餘樂樂發這3個字的時候其實挺糟心的。

張:“嫖娼罪的定義是指以給付金錢等物質利益為手段,與賣淫者發生xing關係的行為,請問A付給B什麼樣的物質利益了呢?”

張至誠這廝開始使用虎狼之詞了,“xing行為”這個詞實在辣眼睛,但法律確實是這麼說的,他只是實話實說而已。

餘:“強女幹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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