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此人身上可有腰牌?”
“未曾見著。”
“光碟路引?”
“亦未尋得。”
“那有何物?”
老督管從旁人手中接過一個盒子與兩團包裹:
“只有這三樣物件。”
“開啟看看。”
老督管將三件東西放到至庭中桌上,先後拆開,展現出了其中的東西。
老者則緩步走上前,逐一看了起來:
散碎金銀——嗯,逃離時胡亂拾取的細軟。
類似麵糰的東西——嗯,離開畫舫時隨手帶著準備填充肚子、不慎泡了水的糕點。
存放在另一團布帛裡的小刀——這種一尺都不到的小刀,怕不是伶伺房裡削蘋果的刀具?
至於最後的那頂頭套......
對了,或許是某位恩客喜好的頭飾?
老者感覺自己此時彷彿包龍圖附身,繼承了開封府尹的光榮傳統,精細而準確的猜出了此人的身份。
難怪他沒有腰牌;
難怪他衣著怪異;
難怪他閉口不言;
更難怪他會夤夜慌不擇路跑到自己府中,既不去主房,也不去東西廂房,偏偏選了個下人居住的南廂房......
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此人是個.....
男伶!
想到這兒,老者眼中不由閃過一絲惋惜。
後世對於男伶這個詞的印象或許大多會歸結於清朝的相公堂子,也就是京劇中的旦角。
但實際上。
在本土漫長的封建王朝歷史中,幾乎每個朝代都有男伶這種職業存在。
男伶興盛於魏晉南北朝,唐代略顯衰微,但宋朝男色之風又漸興起。
由於公然為娟的男子眾多,以至於當局者不得不出面干涉:
“男子為娟,杖一百,告者賞錢五十貫。”
不過就像後世依舊有大量那啥產業一般,律法並不能絕對限制男伶的出現。
恰恰相反,律法的約束,使得男伶產業在陰暗面中緩緩滋生,並且輻射了一個不小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