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兩邊不討好,不是因為龍族先痛恨你們,而是你們先背叛,但是你們同樣瞧不起人族,卻又享受著普通人所帶來的便利,這就是你們兩邊不討好的原因。
對龍族,你們不尊敬,對人族,你們不尊重,那憑什麼這兩邊都要對你好?”
“嘶。”
有的同學已經受不了了,出言像路明非反駁道:
“你自己不也是混血種嗎,為什麼會這麼說?”
路明非看了他一眼,一身定製西服,至少六位數,至少幾百萬的機械錶隨意的接下來放到桌子邊上。
“我當然不認為自己是所謂的混血種,我就是人!”路明非沒有絲毫的掩飾,將自己的內心吐露出來。
“哈哈哈,”副校長從座位上站起來鼓掌:“不愧是S級,我們非常鼓勵每個人去擁有自己的個性,但現在來看,最特殊的就是你。”
挺著個啤酒肚,副校長走到路明非身邊,右手扶著他的肩膀:“孩子,我的話,確實是錯誤的。
可混血種與人,各方面的差距真的很大,我這麼講,只是為了讓你們少與普通人接觸,這是作為過來人的勸告。”
“唉,行,我先看看。”路明非的說,挪開副校長的大胖手。
雖然嘴上這麼說,但路明非內心一點都不這麼想,如果不是剛來學校不久,不好和副校長鬧翻的話,他剛才可能就衝出去了。
這什麼話,差距大就不能接觸了嗎?而且混血種真的就比人優秀嘛,這是什麼古老而封建的觀念?
他認識的那麼多朋友,路江裡的老鐵還有那些員工們,奇點中文網的那些作者們,都有很多值得他去學習的地方。
甚至說,路明非覺得自己在很多地方上真的不如他們。
究竟是什麼,矇住了他們的雙眼?路明非看著這個教室的學生們,覺得他們彷彿長了一條高傲得翹到天上的龍尾巴。
……
下課後,路明非沒心情留在教室裡面,徑直走出教室。
有一個人急匆匆的從走廊上趕過來,攔住路明非。
男生的鼻樑挺直,應該是亞裔和歐美的混血,微黃的捲髮和墨綠色的眼睛,像是好萊塢裡的明星。
“我叫蘭奇,是新生聯誼會的主席,我是你的粉絲!”
蘭奇把簽名筆和一個本子遞過來:“可以給我籤個字嗎?”
路明非熟練的在上面留下了自己專門設計過的簽名,畢竟以前寫小說簽過的名太多了,直到現在,他還仍保留著肌肉記憶。
“對了,”蘭奇小心翼翼的將筆記本貼身收起來,很是小心的請求道:
“我們新生聯誼會全體上下成員想要拜你為大哥!不知道你願不願意收下我們這些小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