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狂徒,我答應你們的條件”;
張有為思前想後,看著都快要走出咖啡廳的李四老師,最後直接答應。
說實話,張有為其實也不想舉報,要知道,劉威以前只是個混混而已,都讓他有些束手無策;
雖然請了一個廖天來幫忙,但根本不可能24小時守在店裡;
就算24小時守著,那成本太高了,還不如給保護費呢;
而現在,劉威已經是身價上億的富豪,如果他這次佔理把對方搞慘了,那對方出來後,自己還有好日子過嗎?
就算不直接打擊報復,來點陽謀,張有為一點辦法都沒有。
張有為現在在一家公司工作,秦大媽老闆給他們老闆打聲招呼,或者說給他們領導打聲招呼,找個理由開掉他,實在太簡單了;
再比如,張有為如果還想繼續開店的話,劉威直接在他隔壁開一個一模一樣的,不為賺錢,只為讓張有為幹不下去;
折騰好幾次,張有為還有那個精力和資金去折騰嗎?
但對於劉威來說,身價上億,那點成本對他來說,九牛一毛而已;
這種情況下,怎麼鬥?
為了兩萬塊,就把自己下輩子搭進去嗎?
“張先生,您的這個決定是最為明智的決定,也是對您最有利的決定”;
“這是和解協議,您可以看一下”;
“沒問題的話,我們就可以簽訂它”。
法外狂徒李四剛才抬起屁股離開,內心也是捏了一把汗;
雖然李四老師覺得張有為答應和解的可能性很大,畢竟,人都是趨利的;
在這個節骨眼上舉報劉威,說的難聽點,就是想要多搞點錢罷了;
剛才所說,軟硬兼施。
不僅說了如何才能讓對方利益最大化,同時也挑明對方是被利用,最後才是破釜沉舟,哪怕對方真的想要打官司,劉威也是有實力有資金奉陪到底;
但凡是都有意外,誰能確保對方就不會一根筋走到底,為了所謂的正義呢?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就只能做好應訴的準備,進行無罪辯解。
如果對方答應了,四五十萬塊錢,對於如今的劉威來說,九牛一毛罷了,同時還能徹底消除隱患;
果不其然,對方答應了。
簽字結束後,法外狂徒按照協議規定,開始做相關工作
“之後,我們一起去派出所撤銷您昨天的舉報”;
“由於敲詐勒索是刑事案件,所以直接說撤銷也不可能,我們得按照協議裡面的內容,先把這件事情的性質變更為民事糾紛……”;
一切搞定後,兩人就去了昨天張有為報警的派出所;
……
週日一上午的時間,馬毅搏有些心浮氣躁,一個人在辦公室內,走來走去;
就是在等法外狂徒李四老師的回信。
如果真的沒辦法協商,最後只能走法律途徑,對於劉威來說,判刑的可能性不大;
但對於如今的秦大媽來說,真的是一次聲譽上面的打擊。
雖然劉威兩三年前的案子與如今的秦大媽沒有太大關係,但吃瓜群眾可不這樣想;
作為底層出身的馬毅搏,能真正的瞭解底層人的心思;
恨你有、笑你無,有這種想法的人,多不勝數。
好在,中午就收到訊息,已經協商好了,現在去處理流程上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