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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0章 戰爭賠款 (2 / 3)

朱以海大笑數聲。

整個談判,雖然有好幾位總理處大臣參與,但朱以海沒讓他們發言。

他比所有人都清楚東印度公司的底細。

他們確實實力很強,尤其是這些年在東印度,也就是東亞這邊,他們可以說一家獨大。

老牌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在這邊都已經衰弱,他們在巴達維亞建立新總部,壟斷了對丁香的貿易權,並將貿易足跡延展到日本、朝鮮、大明。

他們幾年前獲得了斯里蘭卡的加勒,趕走了葡萄牙人,從而打破了葡萄牙人的肉桂貿易壟斷,甚至奪取了馬六甲,控制了馬六甲海峽這條重要的航道。

又在日本趕走了西班牙和葡萄牙人,獨佔了日本的貿易壟斷。

但他們也有弱點。

比如現在東印度公司在亞洲有三十五個據點,但其中日本據點給他們帶來了其中近百分之四十的利潤,而臺灣這個據點,因為是其與鄭氏貿易的重要中轉點,以及對日本貿易的中轉站,也為他們帶來亞洲四分之一的貿易利潤。

僅這兩個據點,其貿易利潤,就佔據了整個亞洲三十五個據點貿易利潤中的百分之六十多。

所以對整個東印度公司來說,這兩地不容有失,偏偏這兩地他們的力量卻都不強。

他們總部巴達維亞距離臺灣和日本都太遠,戰力投送不易。

而大明的崛起,讓他們現在已經保不住臺灣了,現在唯有希望能夠保持日本航線。

而朱以海很清楚這些。

之前荷蘭人與鄭芝龍達成貿易協定,荷蘭人雖然不能直接與大明公開貿易,但事實上透過鄭氏,也一樣能夠開啟中國市場。

可現在大明紹天皇帝對福建等地的掌控力不斷增強,荷蘭人想再跟以前一樣,自由的與鄭氏交易,已經很難了。

因為鄭氏現在也失去了對外貿易的壟斷權,大明以前只在漳州月港開港貿易,鄭氏控制海上後,把他們控制的廈門打造成新的貿易港。

但現在問題是,大明到處開港,廈門港的貿易額也迅速萎縮了。

甚至在朝廷的監管下,鄭氏也不敢再公然跟荷蘭人直接在廈門貿易,只得在海上或臺灣貿易,可現在臺灣也要被拿下,荷蘭人事實上已經失去了大明這個市場。

之前荷蘭人聯合鄭氏,封鎖馬尼拉對中國的貿易,現在朱以海卻聯合澳門葡萄牙和人馬尼拉西班牙人,反過來封鎖荷蘭人的對長崎、臺灣的航線。

他們要失去其亞洲最主要的市場。

如何能不慌。

想要用武力挽回,結果現在臺灣的失敗,讓範德朗也明白這條路不通了,巴達維亞的總督也指示,得改用談判的方式,跟大明修復關係,爭取恢復貿易權。

主動權全在大明手中了。

這種談判,以前東印度公司可沒經歷過,都是他們鉅艦大炮開路,轟開別人國門,然後兵臨城下,強硬的要求開放貿易,甚至割讓土地為他們的殖民地據點等。

“朕念,你記。”朱以海對著範德朗開口。

“首先,荷蘭東印度公司臺灣熱蘭遮堡應立即無條件向大明投降,交出武器,出城投降,”

“其二,四條從臺灣撤到日本的戰艦,應當交給大明,做為戰敗賠償。”

“其三,東印度公司應當對兩次入侵澎湖,以及佔領臺灣,料羅灣海戰等進行戰爭賠款,”

“其四,荷蘭東印度公司在臺灣據點投降,交還臺灣,並支付完賠款後,大明可對荷蘭開放貿易港口,

其五,荷蘭人來華貿易,須遵守大明法律,上繳關稅,其在大明境內港口等地須遵守大明律法,若有違反,將由大明官府審理處置。

其六,荷蘭商船在大明海航行,亦須遵守大明律法,不得劫掠大明商船漁民,以及與大明友好通商之朝鮮、日本、琉求、葡萄牙、西班牙等國之商船,否則,視為對大明的攻擊,將剝奪其對明貿易資格,並對等報復,攻擊荷蘭人商船。

其七,大明在巴達維亞等荷蘭人殖民據點的大明商人,荷蘭人須予得保護其人生與財產安全,若有侵害,大明將追責,若大明商人在荷蘭殖民地違法犯罪,亦當通報大明,接受桉件監察。若有證據不足,不得定罪······”

朱以海一連說了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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