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星期婦女來諮詢與丈夫的離婚事宜,在二月十六號的時候,她拿著收集到的證據在再次找到了宋蘇,並且在人民法院進行了立案處理。
庭審安排在了三月二十四號。
穿著一身正裝的宋蘇與當事人秦璇站在原告席上,由於被告馬勝俊申請,本次開庭採用的是不公開審理。
書記員:“全體起立。”
宣讀完法庭規則,大家起立等待審判員入場。
本次審判員有三位,審判長坐在主位後,讓大家坐下,庭審正式開始。
審判長:“本案隸屬離婚糾紛一案,立案時間是2021年2月6日,使用不公開審理。現在由原告方發言。”
宋蘇拿著準備好的資料,拉近麥克風:“原告與被告自2011年結婚,組合家庭。於2021年1月6日,原告發現被告有出軌事實。原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為家庭付出了自己的大部分時間和精力,在發現被告出軌之後,收集到了以下證據。證據一,被告與王某一擁抱的照片。證據二,被告與王某一的開房記錄;證據三,被告為王某一所買物品的購物記錄;證據四,被告與王某一在社交平臺所釋出的影片資料。”
“我方訴求如下。第一請求分割原告與被告合夥開的公司股份;第二,請求被告補償原告多年來為家庭所付出的勞動費;第三,請求被告轉讓20%的公司股份。發言完畢。”
審判長:“被告發言。”
被告代理律師:“我方認為原告訴求不合理。原告與被告是因為愛情組成的婚姻家庭,理應一起為這個家庭做貢獻,不應該事後去索要賠償。相反,原告與被告結婚十年之久,不曾為被告剩下一個孩子。我方請求原告對被告的生育權作出賠償。”
生育權?
宋蘇和秦璇對視一眼,開庭前她們就設想過被告會不會用主張生育權作為索要賠償的依據,現在看來,還真猜對了。
秦璇對宋蘇的業務能力很放心。
如果說開庭前她還對宋蘇的業務能力有一絲懷疑的話,那麼現在她就能完全放心的將自己的案子交付到她手裡。
其實一開始她對於宋蘇並不是很放心,因為年紀擺在那裡,年紀往往是和人生閱歷是相掛鉤的。
一個二十來歲的姑娘,要為自己打官司,說不慌是不可能的。
但眼前的這個年輕的小律師就很不一樣。
她會將在開庭時可能發生的場景和設想一遍,預先做出判斷,提供解決方案,這樣她在開庭的時候就能為對方所提出的問題不慌不忙地做出解釋。
宋蘇嘴角掛著微笑,不著急反駁,等審判長讓自己發言才拉近話筒。
宋蘇:“被告律師主張生育權我方認為不合理。生育是雙方結合沒錯,但孩子生與不生是在女性身體裡孕育的,我方認為,被告方無權主張生育權。”
在生育權這方面,男性是否有生育權是一個十分值得被探討的問題。
但沒有就是沒有,目前還沒有關於男性生育權方面的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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