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討厭跑步,因為反正也跑不快,總有些東西是她無論如何都無法追上的。
比如八百米耐力跑,她就是跑不及格。
既然這樣,努力奔跑又是為了什麼?
證明自己努力過嗎?
如果努力得不到結果,也只是感動自己而已。
沒有任何回報的自我感動,方知嬅覺得那就是毫無意義的。
可是,當她看著蘇松屹在晚風中奔跑的時候,她不由自主地邁開了步子笨拙地往前,像一隻怎麼也跑不快的麥兜。
她想要去抓住他的衣角,卻只能看著他漸漸離開自己的視線。
說來也是可笑,這時候,她竟然有被自己感動到。
蘇松屹告訴她,他去了江城路十字路口。
方知嬅記得,那是蘇松屹這個笨傢伙和家人走丟的地方。
如果有一天,他家裡人來找他了,是不是就會在那個地方帶他回家呢?
她開始慌了,於是沿著他走過的路奔跑起來,身後像是要展開一對潔白的翅膀。
那麼明亮,那麼熾烈。
這個男孩子是她的弟弟,她過去從未發現,她這麼害怕失去蘇松屹。
這個每天都會為她煮湯養胃的人,不知不覺,已經在她心裡佔據了這麼重要的位置。
當她在江城路的十字路口找到蘇松屹時,彷彿能看見他眼裡朦朧的霧。
她想起來小時候和這個笨傢伙的第一次見面。
在大雨裡一邊哭,一邊走。
真是愛哭鬼,煩死了!
這個愛哭鬼,是一個過期的小朋友,過了這麼多年也沒能長大。
她想問他:“過了這麼多年,你還記得自己和家人走丟的地方,怎麼偏偏不記得自己家在哪裡了呢?”
可她知道自己就算是問了,蘇松屹也不會說。
所以,她只是牽著小朋友的手,帶他去買了想吃的蛋糕。
姐姐幫弟弟買蛋糕,只是再平凡不過的一件小事,所以她沒有放在心上。
……
操場上,蘇松屹跟著閔玉嬋一起壓著腿,做熱身運動。
蘇松屹情不自禁地瞄了瞄她的腿。
那腿真是好看,雖然穿上了厚厚的棉褲,但還是顯得很修長,一點也不臃腫。
閔玉嬋將他那小眼神盡收眼底,臉上帶著似有若無的笑。
“堅持三圈,我就給你買奶茶,怎麼樣?”
蘇松屹連連點頭,其實他也不怎麼喜歡喝奶茶,但是誰會拒絕白嫖呢?
兩人走到了氣跑線,沿著跑道慢跑起來。
“能說說你為什麼這麼抗拒跑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