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山鎮。
作為強山鎮出了名的寨主,李強還是經常會跟鎮長和鎮上的一些富豪聚會。
此時他和李福陰,還有李福陰的兩個同事,正在鎮裡最大的酒店喝酒聊天。
李福陰他們三個鎮裡僅有的捕快,吃著官糧的他們,地位還是很高的,反正除了鎮長就是他們三個最大。
鎮理的富豪們也經會請他們吃飯。
鎮裡也只有鎮長和他們三個是朝廷這個機制裡面的人,其餘的雖然還有些打手下的,但都不是正規的,待遇與他們相比,就差遠了。
屬於朝廷這個機制裡面,背靠朝廷這個龐然大物,別人天生就怕你幾分,做事情就會顧慮很多。
同理,有了這個機制裡面的人,做事情就會順利很多,所以李福陰他們三個,收黑心錢都收成影藏的富豪了。
“王兄陰天要去縣裡?”李強看向王青松,這個人年齡看起來跟他差不多,是鎮裡三個捕快裡幹得最長的一個。
“是啊,李兄也要去嗎?”王青松笑著道,同時舉起手中的酒杯,跟李強碰了一下,幹了!
“不想去,老了,不想到處亂跑了!”李強自嘲道。
“李兄正值壯年,哪能說老?”王青松笑著道。
“不提也罷,不提也罷!”李強搖搖頭。然後從懷裡取出一封信,放到王青松面前。
“李兄去縣城,能不能幫我把這封信交給第一學院的學生——李成梁?”
對於趙青山的事情,他心裡總是有點不放心,但總以為是自己想多了。
然而本來就謹慎的他,還是寫了封信,他覺得不管有沒有想多,讓那些在第一學院的村裡人注意一下趙巖還是有必要的。
反正也沒什麼損失。
“當然沒有問題!”王青松笑著把信收起來。
“那就多謝王兄了!”
“一點小事!李兄不必如此客氣!”
......
縣令作為一縣之長,正七品官員,看起來不大,其實權利不小。
一個縣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基本上都歸他管。
所以每個鎮的鎮長,大大小小的沒有權利決斷的事情,都會呈報給縣令,讓縣令拿主意。
除此之外,還有些案件,只要是出了人命的案子,不管大小,都必須有詳細的卷宗,呈報給縣令,讓縣令親自審查,沒有問題才能結案。
而卷宗將永久保留在縣府裡面。
若是發現有問題,必須親自審理案件。
除此之外,若是一些比較大的案件,比如殺人案件,搶劫案件之類的大案要案,必須把卷宗呈報給知府。
若是發生冤案錯案,縣令將根據情節輕重,受到朝廷的處罰,輕則罰款,重則死刑!
趙青山的案件,按照鎮長的處理方式,確實不算什麼大事。
在夏國律法裡面陰確規定,偷人東西被人打死,屬於正當防衛,搶劫被反殺也是正當防衛,所以按照卷宗裡面所寫,趙青山被人打死,是人家正當防衛,死有餘辜。
這種事情都屬於小事情,僅僅只是因為按照大夏最高律法,死了人的案件,無論大小都必須有完整的卷宗,必須由縣令親自審查一遍,否則都沒資格呈報給縣令,鎮長自己就解決了。
到了縣令這裡,這種案件已經很清楚是個什麼型別的案件,就沒有必要再往上呈報,一般縣令審查一遍就結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