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並不影響他用散射的餘光注意林璃今天的穿著。
雖然依舊是工裝和襯衫的搭配,但布料和顏色更深沉厚重了一些,顯得更加緊緻了。
在黑絲襪和小皮鞋的勾勒下,實在找不到一絲缺憾。
就是開車的樣子實在不敢恭維,撇著腿有一搭無一搭的,像個摳腳貨車司機。
本著輸人不輸陣的精神,李鹿輕輕一咳,回憶著《林璃語錄》說道:“沒記錯的話,你好像是想穿別的東西上班的。”
對。
就是那句——
【想穿白絲上班,但我不敢,我好卑微,好弱小。】
這句話是她在選角色裝扮讓李鹿評價時說的。
想不到吧,混血王子記性好的一批。
然而林璃面對這個,卻一臉無所謂的樣子,只擺弄著頭髮呵呵一笑:“對,是我說的,黑絲就該滾出二次元。”
臥槽。
李鹿大驚。
好剛啊,這個魔女好剛啊。
或者說,她早在霍格沃茲的相處之中,就放棄了羞恥心,放棄了一切。
混血王子在她面前,就像是一起光著屁股長大的同胞弟弟一樣,根本不需要掩藏任何事,也根本無須在乎自己的形象。
這一刻,李鹿悟了。
是自由。
與混血王子共處的時候,她是自由的。
可就算這樣……也不能沒事兒就摳腳啊!
李鹿獰臉望向溜縫摳腳的林璃道:“你都在這裡肆無忌憚的摳腳了,絲襪的顏色重要麼?”
“沒辦法啊,如果三次元只有教授一個人,那我肯定也會選擇自己喜歡的打扮了,現在這樣實屬迫不得已。”林璃說著,隨手揪彈了下腿上的襪邊,“黑色會給人神秘和精緻的感覺,是職場約定俗成的選擇,而白色更多會給人純情稚嫩的感覺,不僅會被看輕,還會被認為是偽裝成女高中生的變態老女人。”
嗯……
李鹿沉沉點頭,這話倒也在理。
三次元中,他人即地獄。
誰又不是為了符合別人的期待而活呢?
誰又有勇氣做顏色不一樣的煙火呢?
只是“偽裝成女高中生的變態老女人”這句話,好像不經意間傷害到了很多人啊。
眼見李鹿低頭不語,林璃轉而笑道:“起這麼晚,昨晚一定看樂樂了吧?”
李鹿當即反怒:“起的晚跟看樂樂有關係麼?”
“你就說看沒看吧?”
“是調研,阿正逼我去調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