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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脫離黎家 (2 / 4)

一九分成?

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安排?

一切損失她來承擔?

違約金五百萬?

但凡有腦子的人,都不會籤這樣一份等同賣身契的合同吧?

“嗯……這不是我籤的。”

是原來的黎雲熙籤的。

事實上,她還沒看過這份合同呢!

謝時縉卻聽成了這是別人要她籤的,想到她的身份,謝時縉心裡有些瞭然。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

有些東西,既然得到了,又怎麼能輕易放手?

另一邊,

陳琳也很驚訝,沒想到自己這麼快就接到了小姑娘的電話。

但是她沒有猶豫,很快就給自己的老同學打了電話,讓他務必幫幫這個“善良”的孩子。

於是,帶著保鏢的冷豔少女到了金誠律師事務所,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那裡果然有一個西裝革履的律師正在等著黎雲熙。

……

黎雲夢是第二天才知道自己被告了的。

告她的理由是夥同欺詐、串通脅迫他人簽訂不平等合約牟利,並造成對方人身傷害。

和她一起被告的,還有黎雲熙的經紀人陳志鑫,以及那家娛樂公司,也就是她的“同夥”。

黎家,

黎雲夢得知這個訊息,哭得梨花帶雨,大喊冤枉。

“我好心給妹妹找的公司,怎麼就變成合夥欺詐了呢!”

“合同是妹妹自己籤的,她自己不看清楚,跟我有什麼關係啊……”

黎家人也很生氣,讓黎雲熙回家捱罵。

與此同時,網路上也再次掀起對黎雲熙的謾罵潮。

#白眼狼黎雲熙

#好慘一夢夢

#無腦熙熙公主

#好人沒好報

這些網上的輿論,心大的公主殿下,根本沒有在意。

等她收拾完黎家的人,這些跳樑小醜又有何懼?

謝時縉送她回的黎家。

她根本沒想過謝時縉的車是哪裡來的。

座駕這種東西,難道不是公主想坐就會有的嗎?

黎家好歹是南城四大家族之一,在寸土寸金的東城有座豪華莊園一點不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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