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場審理,法院傳喚各方人證物證,當場宣判:“花敏先動手打人,情節惡劣,念其衝動行事,賠償對方醫藥費。林言沒有參與打人,只是勸架,不構成犯罪。”
“原海作為原告,主張自己的權益,無可厚非,可事件起因是他口出惡言,應付一半責任。”
這樣的結果,原海不服,明明受傷的是他,卻要付一半過錯。
有人支援,有人反對,爭論不休。
不管如何,法院做了宣判,事情暫時了結。至於原海要不要向監察院申訴,就是另外的事了。
花敏和林言對這樣的結果倒是能接受,畢竟過錯在己方。至於原海犯下的罪行,需要原紫的家人向法院上告,是兩碼事。
等水生和黃鶯急匆匆地趕來,已經過去了十天。
一見到人,黃鶯就急切地道:“事情鬧的很大,其他幾城都傳遍了,你們身居高位,不能以身作則,民心沸騰,要求重判。到底是怎麼回事,信上說的不清楚,快給我們說說。”
林言把整個事情的經過詳細說了一遍,末了道:“打人的事不難辦,已經審理過。原紫的事情棘手,這才找你們過來。這些年,你們倆接觸過無數案子,對法律更清楚,說說吧。”
水生一臉風霜,眉頭微皺,“這樣的事情很難定性,人是自殺的無疑,依照現在的法律,想要重判難啊。”
“我知道。這不才找你們來商量解決,原紫的事情很典型,人雖是自殺,可卻是他人的緣故致使其自殺。怎麼定性,怎麼依法懲處,這些都要有人來做。”
林言苦笑:“實不相瞞,我也想了很多,以現有的法律,想要給原海定罪確實難。但我們明知人犯罪,卻逍遙法外,什麼都不做,以後會有更多的人鑽法律的空子。我想以此案開先例,將犯罪的人繩之以法。”
“這也是我的心願。”花敏氣急,“你們不知道那個原海的嘴臉,太可惡了,人已經死了,還到處散播流言,一點不心虛,絲毫不把人命放在心上。”
黃鶯:“你還是這麼衝動,一點就炸。作為聯盟議員,被公開審理處罰,臉都丟盡了,你就沒有一點兒悔意?”
“不悔。我只恨打的太輕。”花敏憤憤然,“我就是看不慣原海那副嘴臉,像這樣的人不少,以後見了我可能也忍不住。”
水生:“你這些年的磨礪都白費了,如今身份不同,一舉一動都受人關注,會引發難以預料的後果。”
“我知道,但忍不了。換做是你們,就那麼眼睜睜的看著嗎?”
黃鶯:“收拾一個混蛋,辦法多的是,犯不著以身涉險。花敏,你不能這麼任性而為。”
花敏知道他們說的是對的,這一次被告,對她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可情緒到了,她就是忍不住。
林言:“事已至此,花敏也是衝動而為,多說無益。不如想想怎麼解決原紫的事。”
水生不贊同,“要是人人都像花敏這樣,那就徹底亂了。這一次被告,花敏的檔案上留下了記錄,對她以後的競選任職都有影響,看她那滿不在乎的樣子,還沒徹底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黃鶯和水生站一邊,“來前,明蘭和白雲找過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