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藍姝還打算籌備一檔讓普通素人有成為明星機會的選秀綜藝節目。
這檔節目首先會從唱跳開始,目的是要打造國內最早的偶像天團。
如果節目受眾度高,一旦偶像團體組合成功,甚至比日韓偶像會更早的成氣候。
藍姝清楚,國內就有很多優秀的人才,他們只是缺少展示才華的機會。
國人可以自己推出偶像, 沒必要一定的去追逐國外的偶像。
…
在藍姝為了集團的未來出謀劃策,看著集團穩步發展的時候。
京都,藍欣雅的小服裝店裡,雖然年前生意不錯,忙忙碌碌的賣了不少貨,只年底那一個月, 藍欣雅就賺了四百多塊錢!
可過了年之後,人們對於買衣服的需求大大減少。
藍欣雅手中還有一些沒清出去的冬裝, 必須要在換季之前全部清理出去,免得壓貨。
為了把貨底子儘快賣出,所以她又開始了降價,保本兒價格、甚至是稍稍賠點錢她都賣。
看著自己賺的錢又要賠出去,可心疼壞了藍欣雅。
這幾天,藍欣雅的心情絕對可以用糟糕來形容!
偏偏一早上,她又聽到常春芳說,“欣雅,我買菜的錢花完了……”
藍欣雅心裡的氣頓時就飆升上來!
“要錢、要錢、除了要錢你還會幹什麼?來我家住,你就帶那麼點錢,夠幹什麼?”
“沒錢你就跟你男人要,或者回你自己家去!我是欠了你嗎?三天兩頭的聽你在我耳邊要錢!”
藍欣雅幾乎是控制不住的朝著常春芳吼道。
說起來,常春芳能在藍欣雅這裡住了整整兩個月,跟藍欣雅一起過年, 她可是拿出了相當大的毅力!
但是能撐到現在, 已經差不多是常春芳的極限了。
聽著親生女兒對她的不滿和抱怨, 常春芳只覺得委屈。
這兩個月,她一開始費盡心思的給女兒做好吃的,頓頓都是欣雅愛吃的大魚大肉。
後來她沒了錢,跟欣雅要了兩次後,欣雅嫌她花錢多,第二次就給了她十塊錢。
於是她只好改變了食譜,雖然每天給欣雅做的飯菜裡也都會有肉,但卻不是之前幾乎都是肉的情況。
這樣一來,欣雅再次給她錢,就從十塊,變成了五塊錢。
即便這樣,五塊錢她都能用好多天了。
可即便她再省錢花,欣雅一次給的太少,也總有花完的時候。
兩個月來,除了最開始的半個月她花自己的錢,後來的一個半月時間,欣雅給她的錢絕對不超過五十塊!
這還帶上過年時候她想著總要讓女兒吃點好的,所以多買了點肉。
結果就是把手上的錢花的一點都不剩下了。
常春芳對於親生女兒,絕對是真心對待的!
這段時間,她也能看出她的親生女兒對她並沒有回以真心。
她覺得那是因為自己和欣雅之間相處的時間太少,等女兒從自己身上感受到親情母愛之後, 肯定會換一副態度對自己的。
可是這兩個月, 她不僅沒有感化女兒,反而眼見著親生女兒對她的態度越來越惡劣。
直到今天,聽著欣雅對她的厭煩和嫌棄,讓常春芳覺得自己的滿腔付出,根本就是一廂情願!
被親生女兒厭惡,甚至親生女兒覺得自己就是個拖累,這讓常春芳再也忍不住了,眼淚‘啪啪’的往下掉。
見到她哭了,藍欣雅更是皺起眉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