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欣雅當初害了她自己的兒子還不夠,現在連大哥的兒子也間接因為她,所以找不到了?!
當然,外甥丟失這件事,最主要的原因還在於她養母常春芳看管不當。
藍姝就不明白了,養母之前被藍欣雅傷心還沒有傷夠嗎?
一個十多年沒有見過面的親生女兒,一個曾經嫌棄原生家庭貧窮,現在為了錢才和家裡重新建立關係的藍欣雅,就能讓她不顧一切?
這件事沒有攤在藍姝身上,否則換位思考,她是不會原諒養母的。
而現在,丟了孩子的是她大哥和嫂子唐初,所以不管大哥怎麼想,藍姝清楚,如果俊俊找不回來,唐初肯定是這輩子都不會原諒婆婆的!
就算孩子能找回來,唐初和常春芳婆媳之間的和睦關係,也回不到從前了……
眼下藍姝沒有想太多,她先是考慮起找孩子的事情。
“大哥,你們先找著,我也再想想辦法。”藍姝說。
藍大壯其實沒有指望自家小妹能在這件事上,幫到什麼忙。
畢竟小妹遠在京都,臨江市這邊也不認識幾個人,能有什麼辦法?
他把這件事情告訴小妹,只是因為心裡壓抑的難受,情緒無處宣洩,所以想要找個可以訴說的人緩一緩心情。
藍大壯最信任的就是小妹,他才會打電話跟小妹說說話。
結束了通話,藍姝並沒有藍大壯想象中的那樣,什麼也幫不上忙。
雖然她在臨江市沒有什麼關係去尋找孩子,但是她家裡有人能幫得上!
於是藍姝把外甥丟失的事情告訴了小白。
隨後,小白立即去了趟外公家。
緊接著,整個臨江市J方勢力都動員起來,尋找失蹤的孩子。
可誰也沒有想到,此時的俊俊已經被拐帶離開了臨江市。
甚至已經出了省……
…
虎二是雲市周邊一個小山村出來的。
他早年在村裡種過地,後來嫌種地太辛苦,剛好趕上改革開放,聽說外面有很多工作機會,所以他就從村裡走出來找工作。
為了賺錢,為了生存,虎二在飯店給人刷盤子、去工地給人搬磚,總之什麼活兒他都幹過。
後來一次偶然的機會,虎二認識了同樣從山村出來找工作機會的女人。
女人叫高彩,二十七八歲,長相普通,但是很有錢。
她和虎二有著同樣的背景經歷,一見如故,所以高彩說要帶著虎二發財。
隨著對高彩更進一步的瞭解,虎二才知道高彩是做孩子生意的——
就是將小孩兒拐帶走,賣給一些生不出孩子的家庭。
虎二本來覺得這種事兒太缺德,不打算幹,可是當他得知一單生意能賺兩百到五百塊錢之後,財帛動人心,他就不再猶豫了。
高彩說過,幹他們這一行的人,最忌諱的就是在一個地方待太久,所以入行不久的虎二聽高彩的話,幹一票就立即換個地方。
也是因此,他才躲過了執法大隊在臨江市全市的搜查,沒有被抓到。
虎二跟高彩分工明確,他負責拐帶小娃娃,高彩負責找賣家。
這次的情況和往常一樣,虎二正準備將吃了藥昏迷的小男娃交給高彩,等著收錢。
可這時候,他忽然看到電視上插播一條尋人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