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雲帆自口袋裡抽出絹帕來,拭了拭脖子的新鮮血跡,沒有追,眸光清冷,一直望著那抹清絕的身影消失於拐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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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季白也不是完全對這個鍾毓年毫無瞭解。
據密報得來的訊息,鍾毓年雖然現在明面兒上是接管了鍾家,可實際上毫無實權,隨行衛隊皆是上級指派,親近幕僚二三十,精通吃喝玩樂,算是給他解悶用的。
如今說得上話的皆是鍾毓閩的夫人薛紅梅。
實際上,鍾毓年威名在外,手段狠辣,但是說到底還是不如薛紅梅一個女人,弄得眼下有傳言說薛紅梅是當年武后的轉世。
當然,這是說笑的傳言,但跟著鍾毓年這二三十幕僚確實為退役軍官,編排混亂,早已查不到底細,不乏臥底叛徒在內,這其中包括陳季白的人,而這點,就連陳木和都不知道。
早些年,鍾毓年曾巧施詭計,為鍾毓閩收編羽虎軍立下汗馬功勞,可鍾毓閩卻一人獨攬北邊實權,只分了鍾毓年一個虛職,又恐被世人詬病不論功行賞,只得將身邊來理不清的人弄到鍾毓年身邊去,一來由他生死,二來還可藉機驗證那二三十幕僚的身份。
鍾毓閩真真是好深的算計,而鍾毓年這個大哥也因此退居幕後,如今鍾毓閩突然死了,他才又出現在眼前,鍾毓閩的三個兒子,死了一個,重傷了一個,還有一個仗著薛紅梅而公然反對鍾毓年,還派心腹常坤殺了鍾毓年的獨子。
因為此事,北邊上至俞州,下至燕西,都貼上了常坤的通緝令,如今西北兩邊戰火連天,薛紅梅自然不想再生事端,想著反正要交個人出去頂罪,自然是同意了這個通緝令的
沒了鍾家的庇佑,那常坤也就是個喪家之犬,鍾毓年並不把他放在眼裡,只要重金懸賞常坤下落。
常坤按照月老祠裡姻緣樹上的密信,一路找來六角巷。
日漸西斜,柔橙色的暉光中帶著一縷縷夜色的暗,直照進巷尾荒蕪的破廟裡,陳季白正站在落滿灰塵的蒲團邊上,默闔著雙眼,雙手合十,虔誠肅穆的舉至眉間。
風吹日曬的洗禮下,佛像斑駁脫落,坑坑窪窪的,又籠著一層陰翳灰塵,看著有些瘮人,倒像是披著慈悲外皮的魔鬼。
“少帥。”常坤輕聲喚,望著他堅毅剛強的背影,有些緊張。
陳季白轉過身,走過來,雖沒什麼表情,卻笑得很溫和,將手裡一沓面額適中的銀票塞進常坤手裡:“常叔,你快走吧,走得越遠越好,最好是,不要回來了。”
幾乎無人知曉,常坤也是陳季白當初佈下的探子。
“少帥?”他的聲音抖著,眼裡熱淚淌過,硬是沒掉下來,“少帥待我恩重如山,我拼死逃回來把多年來蒐集的情報交給少帥,眼下鍾毓年來西平城就是為了抓我的,我這個時候怎麼能走,那少帥你豈不是要為我頂罪?”
陳季白勸慰似的拍了拍他的手,一襲水青色的軍裝如一縷飄渺的煙,在常坤盈滿老淚的雙眼裡越發的高大挺拔:“常叔,這是我的西平城,輪不到他鐘毓年撒野,你常坤也是我陳季白的人,我能叫你一聲叔,自然護你周全。”
聞言,常坤落了兩行淚,眼裡決斷而堅毅,像是要為某種信仰死而後已,牢攥著那一卷錢,深深的呼吸一口氣,轉身去了。
背影高大,筆挺,如一杆生於狂風暴雨中的白楊,溶進日落裡,那骨子裡的凜凜正氣,在陳季白的眼裡,恍恍惚惚的,卻多了幾分親切。
這常坤是當年陳木和的舊部,是第一個教他開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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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早,菜市口的門庭頂上,吊了個屍體,被砍斷了手腳,只留個頭和光禿禿的身子,被剝光皮的身子紫黝黝的,像是風乾的臘肉,滴落地下的一灘血跡已發了黑,嗡嗡地招滿了蟲子。
陳季白站在不遠,一眼就認出那具屍體是常坤。
此時春寒料峭,他穿得單薄,風沿著袖口,領子裡吹進去,吹得身子冷,心也冷,雞皮疙瘩都密密麻麻的鼓起來了。
他不自覺的身子微微發顫,但仍舊顯得鎮定,不聲不響的往回走。
路上,人們三三兩兩的低聲議論,說是掛在菜市口上的那個男人,就是殺了鍾毓年獨子的兇手,逃到西平城,他無路可逃,鍾毓年在這個時候來了西平就是為了找他的,也不知道怎麼的,他竟然不躲了,是自己跑去認罪的。
什麼都沒說,只說了人就是他殺的,鍾毓年氣的接連在他身上砍了十刀,他也由著鍾毓年撒氣,直到黎明前才咬舌斷了氣。
陳季白靜靜的聽著,面無神色,可熟知他的人卻知道,他此刻心底是極具憤怒和悲傷的。直轉到巷尾,一隻小手怯怯拽了拽他的旗袍。
他擰緊了眉頭,轉身看到一個挎著木箱子賣煙的小男孩,正瞪著大眼睛看他,靦靦腆腆的將手心裡一個握皺的紙團遞給他,轉身就跑了。
他開啟紙團,見上面寫了幾行小字,正是常坤的筆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