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品之是第二天凌晨,方才被晨起的老頭髮現,整個人蜷縮在地上,就像一個蝦米,唇角處都溢位發黑的血跡來。
驚悚之後,立即報了官。
接到這個案子的正是沈臨風。他恰好就在附近辦案,火速趕到現場,查驗方品之的屍體。
他驚訝地發現,方品之的心口溫熱,似乎還有一點氣息。這一發現令他頓時有點激動,若是能將被害之人救醒,就能指認兇手。
他第一個想起來的,就是冷清歡。冷清歡的醫術是令他深信不疑的,所以立即命人封鎖附近,不允許閒人出入,然後自己翻身上馬,去請冷清歡。
冷清歡二話沒說,立即跟著他來了現場。
方品之因為被揍得鼻青臉腫,面目全非,全然沒有了平日裡的眉清目秀,所以,冷清歡一時間竟然沒有認出他來。
她上前檢驗過他的傷勢,就知道,絕對是沒救了。頂多,刺激刺激,能令他迴光返照,撩撩眼皮子。
這就足夠了!
沈臨風眼巴巴地瞅著冷清歡銀針刺穴,一通忙乎,就怕自己不在,沒等問出有價值的線索,對方就蹬腿兒了。
可方品之五臟六腑已經被打得出血,人就剩了最後一口氣兒半死不活地吊著,哪有那麼快甦醒?強心針打下去,也不過是哆嗦了一下。
還要緩緩。
沈臨風起身,問留在這裡的衙役:“怎麼樣,他的身份調查清楚了嗎?”
衙役點頭:“聽說是個沒落官宦人家的子弟,姓方,名方品之,平日裡喜歡坑蒙拐騙,誘拐良家婦女,在這條街上名聲極臭。所以,適才很多人都在議論,怕不是被哪個仇家趁著夜半打了悶棍。”
“案發時間呢?附近住戶有沒有目擊者?”
“前面有家磨豆腐的老頭晚睡,說夜半的時候家裡的狗倒是叫了幾聲。但是並未聽到呼救聲,也沒有往心裡去。”
沈臨風蹙眉,有些疑惑:“方品之一身是傷,因為被重擊導致致命。那他為什麼不呼救呢?難道,這裡並非案發現場?他是重傷之後,才移到這裡來的?”
衙役抬手一指前面:“你看那兒,前面牆上好像濺上了一點血跡,但是看不到死者曾經經過的痕跡,不確定是不是他的。”
冷清歡因為蹲在地上,肚子有點難受,直起身走走,正好聽到衙役的話,上前湊個熱鬧,見牆上果真有兩滴血跡,還未完全乾涸。看形狀也的確像是濺落到上面的。
沈臨風皺眉:“看死者倒下的方向,他應當是從街上拐進衚衕裡,或者就在那裡遭遇了埋伏,血跡不應當濺到這裡。假如,能證明這血跡是兇手的,倒是好辦了,既可以說明這是第一案發現場,也好歹能算是一樣罪證。”
這對於冷清歡而言,那是小菜一碟。
取出一點樣本,用試劑做過檢測,肯定地道:“血型不同,除非巧合,否則可以肯定,就是兇手留下的。”
兇手也受傷了?
方品之為什麼不呼救?
對方分明可以採用更乾脆利落的殺人方法,又為什麼非要赤手空拳地與他對陣?
這衚衕裡有這麼多住戶,就不怕會驚動了別人嗎?
正在猜測的時候,方平之那裡終於有了一點動靜,嘴裡又溢位一大口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