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酒杯狠狠地砸在牆上那一排鄭金一家的合照上。
隨著玻璃杯破裂。
越想越氣的王志恆猛地站了起來,拿起一個袋子,連扯帶拽將鄭金一家八口的合照,全部裝進去。
隨後,想了想又將他們的證件身份證明統統裝進去,然後衝進臥室拿起早已準備好的行李袋。
王志恆決定連夜跑路,他很清楚下午來的,那夥差佬已經懷疑上他了。
多年的逃亡生涯,讓他有著敏銳的危機意識。
只可惜,這家店的所有權沒有到手否則自己最起碼,可以有一筆錢瀟灑跑路。
哪像現在這樣領著蛇頭弄個跑路船都有點不捨得。
“甘霖娘,鄭金你這個窩囊廢,要不是你自作聰明,拆穿我做老千,老子也不會宰了你一家老小。”
原來,王志恆也可以叫陳子良。
在來到八仙飯店打工不久,就開始重操舊業。
靠做老千贏了鄭金18萬,在最後被鄭金察覺並拆穿。
並且準備報警。
惱羞成怒,加害怕自己之前的事情暴露。
王志恆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綁了鄭金一家。
隨後更是殺了他們一家八口……哦不是加上陳麗珍九口人。
“嘿嘿,不過你們一家的肉還真挺好吃的,甘霖娘,靠著你們一家老小的肉,老子這幾個月簡直賺翻了!”
“哈哈哈~”
王志恆一臉癲狂的看著手裡相框內鄭金一家的合照,神情扭曲的自言自語。
“呸~”
笑過之後,王志恆不解氣般的一口濃痰,狠狠吐在照片上,隨後扔進袋子,拿起行李袋就下樓。
他準備乘著警方還未行動,打個時間差用正常途徑買票去彎彎,在那裡重新開始。
等他走到樓下就見,原本還算整潔的大廳內早已鮮血四散,大廳內一個渾身赤裸的年輕女人正倒在血波之中。
看其面容,赫然就是下午那個年輕的收銀員女孩。
原來,下午等吳鴻煊幾人離開後,有些疑神疑鬼的王志恆,直接找了個藉口將其打暈。
關在二樓的臥室內,等客人被他趕走後,將女孩從重新拉倒一樓進行審問。
可沒想到,這個女孩一邊求饒一邊拿起桌子旁的椅子狠狠的向王志恆砸去想要砸暈他,好逃命。
可沒想到,卻被王志恆躲開,隨後殺心大起的拿起一旁的殺豬刀,就將女孩剁成好幾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