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知道馬維爾領主在哪裡嗎?我有個好寶貝給他康康!”
紐約的街道上,拎著一個箱子的死侍鬼鬼祟祟地行動著,遇到肉球或者肉塊,凡是人家長了一隻或者幾百隻眼睛的,他都要湊過去,開啟箱子給對方看。
怎麼說呢,總感覺這架勢不是販毒的,就是拉皮條的。
沒辦法,做生意也不會做,吆喝買賣也沒經驗,他只能模仿自己過去在夜總會見到的那些商人來維持生活,想要把手裡的兩顆腦袋推銷出去。
“吱吱!”
路過的畸形人體有著五個腦袋,下半身融化得猶如爛泥,用根本聽不懂的語言回答了死侍,然後慢悠悠地繼續自己無目的的遊蕩,向著遠方而去。
“唉!”
說得有點口渴的死侍走到了道路一旁,找了個被血肉包裹的殘破樓梯坐了下來,從腰包裡摸出酒來喝了潤喉,對著通訊器說道:
“萊克斯啊,你這辦法不管用,我和他們根本無法交流,這些肉塊根本沒有神智,他們根本沒有購買慾望,你見過有人能把搖頭丸賣給超人的推銷員嗎?不可能有的。”
“不,肯定是有用的。”依舊藏身在隱形飛船中的盧瑟遠端指揮著,他平靜地回答說:“根據我的推測,這個宇宙中的所有血肉都存在聯絡,甚至可以看作是一個整體,那麼你只需要不斷嘗試,積累足夠次數,就一定能被注意到。”
只要是生物,就一定會對外界刺激做出反應。
根據過去的實驗表明,哪怕是一隻水熊蟲,只要經常用電流刺激,它也會出現趨利避害的天性。
現在死侍要做的,就是一次次刺激這個世界。
與其說是展示那兩個腦袋給馬維爾領主看,不如說是展示給這個世界看,展示給多角者看。
雖然身為科學家,盧瑟不太理解舊日支配者是什麼玩意,但想來應該和撒旦之類的魔鬼差不多?
馬維爾領主身為魔王的僕人,那不就是上面下達了命令,他就必須得服從嗎?
只要舊日支配者們對死侍感興趣,馬維爾領主就必須得做出反應。
如果來的是其他人,盧瑟就會配合死侍把對方幹掉,或者說,給對方換一種生命存在的形態。
“行吧,但你沒有懂我的意思。”死侍搓搓手指,暗示著什麼。
對於職業傭兵來說,確實沒有不可能的事,但付出和回報總得成正比吧......
透過眼球飛船遠端監控著死侍的盧瑟笑了一聲,這也在他的預料之中,畢竟僱傭兵嘛,誰會不想要好處呢?
“你只管盡力就好,事成之後,我會在哥譚幫你買套公寓,總價值在十萬美元級別,要知道,就連你表哥喪鐘都買不起哥譚的房子。”
喪鐘肯定是能買得起的,他從蝙蝠俠那裡敲來的錢此時還都給芭芭拉拿去投資了呢,他八成是不想住在哥譚那種精神病人的城市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