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的奔波,到了之後他們找到了當地的警局,詢問之後他們也去了那個村子,找到了村口那家小賣部,看到了女兒進去出來的錄影。
從錄影中,趙紅夫婦看出了一點不同。
女兒出村的時候,臉上的表情不對,這個表情他們很熟悉,女兒生氣就是這個表情。
也就是說,他們的女兒離開的時候,並不愉快。
所以,到底經歷了什麼?
兩人又去村裡問了一圈,可沒人給出解答。
而此時,距離女兒失聯已經48小時了。
警方,介入了。
一系列的走訪、調查,一天時間過去卻什麼進展都沒有,女兒最後一次露面就是那個小賣部的影片中。
一連找了三天,動用了趙紅夫妻兩人所有的關係,費了很大的力氣,還是一無所獲。
警方也不能一直陪著他們找孩子,只能盡義務。
不放棄的趙紅夫婦只能自己印傳單,自己找線索,可一個月過去,兩個人絕望了。
也就在這一天,趙紅的丈夫將趙紅之前找人起草的離婚協議拿了出來。
上面,已經簽了名字。
趙紅不想籤,但她丈夫離開了她的那個家。
之後趙紅得知丈夫還在找孩子,以為他只是一時生氣,所以就將這件事放在了腦後。
之後的時間,兩人都在各自尋找著孩子,時不時也會溝通自己找了哪裡。
兩年時間過去,趙紅收到法院的傳票,是她丈夫起訴了她。
分居兩年後,她丈夫再次要求離婚。
她不同意,但法律不同意她的不同意。
這天,兩人離婚了,趙紅的前夫沒有要房、要車,只要了一個。
女兒的撫養權。
這天,是趙紅最後一次見她前夫。
再之後的幾年,她就只能從前夫以前的朋友那裡得到一點零星的訊息。
她的前夫踏遍了大夏的山河,但都沒有找到她的女兒……不,他的女兒。
趙紅也不知道自己尋找女兒的動力到底是來源於對女兒的愛,還是來源於悔恨,又或者是來源於對前夫的愧疚。
每當她堅持不下去的時候,她都會打電話詢問她前夫的蹤跡。
在得知了前夫還在找後,她這才重振旗鼓,繼續尋找女兒,繼續在大夏各地貼尋人啟事。
一晃,三年過去。
趙紅並不知道自己何時才能找到女兒,但找女兒已經成了她生活的全部。
直到有一天,一個曾經一起找過孩子的朋友告訴她,有個大師很厲害,幫他找到了孩子。
趙紅當時只是笑笑。
這種事情,她這五年見得多了,被騙過,自然也就不會再上當。
可當有人真的相信並被找到了孩子,趙紅,坐不住了!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