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翰一見孫延上來,頭皮都有些發麻,這個人和他的女朋友一樣,都挺邪門。如果金瞎子失手,就沒有分數,那麼結果還真不好說。
金瞎子倒是沒什麼負擔,笑著道:“小老弟,你要藏什麼東西先給我看看,然後我去樓下等你,藏好你再下來。”
孫延也笑道:“老伯,我想和你打個賭。”
“哦?如何賭法?”
“我想你也在身上藏一樣東西,然後我來偷。只要我的被你偷走或者我偷不到你的,有一條就算我輸,如何?贏了的直接加十分,輸的不得分。”
金瞎子笑了,他看向了程翰。這老弟可是太自大了,在他金瞎子身上摸東西,就算他睡著了也不可能。
程翰也配合地笑了笑,心裡卻在快速盤算。現在情況是,如果金瞎子成功了,那就不用比了,五組直接就勝了;而如果他沒成,五組就是七十分,八組五十七分,他們要再拿十五分才能贏。
看這孫延的意思,他也是要表演扒竊術了。同意他和金瞎子比,一旦失利,那白送出十分,指定是輸了;不讓他們比呢,金瞎子輸了還有餘地,但既然孫延也要表演扒竊,那二人拿十五分基本沒什麼困難,否則他也贏不了老金。
左思右想,程翰決定賭了。孫延既要防止自己被偷,還要在金瞎子身上摸東西,這個難度何止翻倍。這是比偷,又不是搶,就算他功夫了得,還怕他怎地?賭!
程翰和裁判組打了招呼,裁判同意進行比鬥,李一豔自然不會有意見。按照孫延提議的比法,所有人都知道,這就是最後的決勝了。
金瞎子偷技原本就出神入化,據說金魚缸裡放條小魚,他使兩根手指頭眨眼就能夾出來,而且別的手指上還一滴水都不沾。修煉術法之後更別說了,桌上擺個硬幣,他讓你就拿眼睛盯著看,可一會兒硬幣沒了,你都不知道它是怎麼沒的。等你回頭要走的時候再看,連自個兒的鞋都沒了,兩隻腳就那麼在地上支稜著,同樣不知道鞋是何時丟的。
用金瞎子他們行話來說,這裡邊都有“活兒”,可不光是力氣大小,手腳快慢就算會偷的。所以金瞎子根本沒把孫延看在眼裡,孫延的能耐他也承認,但那不在偷上,偷這一道里,金瞎子還真沒服過誰。
比試開始。孫延讓守衛拿來一枚色子,也不揹人,就當著金瞎子面兒,大咧咧地往腰帶裡一塞。金瞎子氣樂了,這要按他以前脾氣,非得跟孫延再賭根手指頭不可。索性他也拿來張撲克,指甲在上面劃道印子,算是他的記號,然後放進鞋窟子裡,踩在腳下。眾人一看金瞎子這章法,都瞧出孫延壓根兒就不是幹這個的。
兩個人一起下樓,不一會兒又一起上來,前後也就六七分鐘吧。程翰瞅一眼金瞎子的表情,得手了!再瞅孫延,臉上也看不出個啥。
等到往外掏東西的時候,金瞎子伸手去兜裡一摸就傻眼了,剛出電梯門那會兒色子還在他身上呢,怎麼……他趕緊脫鞋去瞧,撲克倒還在,金瞎子不緊不慢地捏在手裡正要說話,又傻眼了,這是張新牌,自己留的那道印子不在上頭。
“老金,怎麼回事?”程翰比他還急,聲音都打顫了。
金瞎子沒答話,轉頭看向了孫延。孫延笑嘻嘻地一抖腿,跟著便從他的褲管裡面骨碌出了一粒色子,隨後他往腰帶上一摸,金瞎子那張做了記號的牌可不就在他手裡麼。
“老弟,你……”金瞎子大驚,比起比賽結果,他更關心孫延是如何做到的,換牌這可比偷牌要難多了。
“這個回頭再告訴你,咱們先把這裡的事情辦完。”孫延拍了拍他。
其實這就是錦玥的計劃。要是讓孫延平白去金瞎子身上偷東西,那他絕對辦不到,可正因為激成了比鬥,這個法子就成了。
原來孫延身上先前就有一粒匿氣符色子,所以他才選擇讓金瞎子來偷色子。孫延提前讓錦玥藏去匿氣符中,然後再給她打上附身咒,可金瞎子是術人,更是修行幻術的意志力極強的術人,錦玥根本無法近他的身。
於是孫延就假裝把色子塞進腰帶,其實是藏在了褲腿裡,腰上那枚正是匿氣符。金瞎子也確實有一套,他在樓下進電梯的時候,暗中彈出一根牙籤長短的草莖,草莖落在電梯箱上又彈向孫延的脖子,孫延抬手去瘙癢,就在這個當口金瞎子便摸走了色子,若非有神念,孫延肯定自己絕對發現不了。
錦玥被金瞎子裝進口袋裡,這才得以近他的身。憑藉孫延的附身咒比普通的不知要強上多少倍,錦玥終於在多次嘗試以後佔據了金瞎子的身體,然後再把撲克給孫延換掉。因為附身時間太短,金瞎子事後都沒有發覺,等到錦玥回到腰帶之後,她存身的那枚匿氣符色子也就自行消失了。這就是所謂的偷樑換柱、李代桃僵。
程翰除了在心裡一個勁兒抽自己嘴巴子,也說不出個什麼來。在他看來,就算不同意兩人比試也還是八組會贏,怪只怪他瞎了眼,將孫延這麼個寶貝拱手送人。
其實程翰不知道,要不是他同意比鬥,八組還真贏不了。就算金瞎子一分不要,只要不送出去十分,就孫延那打竹板兒吹嗩吶的手藝,五分都好好拿不上。
原先錦玥還把韓臣也考慮進去了,才想出這個唯一能反敗為勝的辦法。要不說也是趕巧了,韓臣若能出場,程翰根本就不會答應孫延提出的比鬥。
現在總分五組七十、八組六十七,程翰自己先就認輸了,表示不用繼續比下去。李一豔包括八組的隊員簡直不敢相信,除了岑卓和站在首位的少女外,其他人全都上前圍住了孫延。李一豔最先忍不住半撩開面紗,在孫延臉上輕吻了一下,餘下幾人有樣學樣,連前面譏諷過孫延的女子都給他蓋上了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