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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婚禮 (1 / 2)

姨媽扯掉我的外套,急著說:“你家那房子還能住人嗎?什麼都沒有不說,牆皮都往下掉了吧?你在姨媽這兒住,咱娘倆多少也有個照應。你要是自己搬過去住,我也不能放心啊!”

“沒事兒的。”我堅持著拿過外套,勸說的話語儘量不太生硬:“我又不是沒自己生活過,我也不能總跟你住一起。我住在這兒,你都沒時間談戀愛了。”

姨媽紅著眼睛:“可你自己……”

“不用擔心我。”我簡單收拾了幾件衣服帶走:“明天一早我就去買手機,每天我都會給你打電話。再說,又不是不住在一個城市,我們還是可以經常見面的啊!”

“哎,也是。”姨媽眼圈裡的淚轉悠著往下掉:“我是真的捨不得你走,諾諾。我也沒有孩子,從小我就把你當我的親生女兒看。你要是想搬回去住,也不是不可以。但怎麼也要先修繕一下房子……你離婚的贍養費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下來吧?用錢的話,可以先從我這裡拿。”

我猶豫著拒絕:“不用的姨媽,我也不買什麼,房子就那麼住著也挺好。”

其實,我還是有錢的。

而且是很有錢。

就像我說的,我爸是個商人。他不精明不老謀深算,我家當年的生意也不會做到全市第一那麼大。

盧生這個人,我爸一直都不是太看好。按我媽轉述的話,我爸的意思是盧生年輕輕的城府太深,一根腸子十八道彎。跟他在一起,我早晚會吃虧。要不是盧生看起來教養好平時又總是彬彬有禮,我爸是怎麼都不會同意我倆結婚的。

可作為父親,他很少會當面和我說這些。除了支援鼓勵,他暗中做了不少的工作。

我家的錢財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在我爸名下,這是一大部分。房產股票動產不動產,粗粗計算,能有十幾個億。盧生糊弄我幫他騙走的,就是這部分。

還有一部分,是我爸在我結婚後劃分到我媽名下的。

我結婚時,我爸並沒有給我太多嫁妝。除了幾處房產,錢給的極少。盧生剛跟我結婚,還為這件事情抱怨過我爸,說我爸不拿我當親生女兒看。可我們婚後也是住孃家,對於盧生的抱怨,我只是覺得他太小題大做了,並沒有放在心上。

放在我媽名下的錢財,應該算是我家的應急資金,都存放在盧森堡的銀行裡。我爸可能早就料想到這一天,所以留出錢預備東山再起。盧森堡的錢,我是在精神病診斷生效前一個月知道的。是我爸的律師,偷偷來為我辦理好過戶手續。

盧森堡銀行裡大概有價值五千萬美金的不記名債券,還有一億的現金存款。這些錢,我媽生前立過一份完備的遺囑。如果我爸媽有什麼不測,那所有的錢都有我繼承……而我現在的生死未知,前途不詳,看來我也該立一份遺囑了。

這些錢我能給的人,只有姨媽周玲了。至於我的其他親人,他們想必是不會要我的錢。但我現在不想讓姨媽知道太多錢財的問題,免得她怕我誤會她是為了錢才對我好的,心裡再有什麼不舒服。

“我自己打車就好。”我強烈要求姨媽在家休息,甚至還偷偷給她的水裡下了安眠藥:“你照顧我這麼多天,你也該好好休息了。”

安眠藥的藥效霸道,姨媽喝完沒多久就昏昏欲睡。她說著明後天來看我的話,搖搖晃晃的進屋去睡了。

我打車回家,提著行李開門進屋。

二樓的那些房間,我是再也沒有勇氣上去看了。只是草草的買了個床墊擺在客廳地板上,算是簡易的臥室。其他的地方我也沒有收拾,還是維持著原樣。我不想修繕房子的最主要原因,是想著保持原樣,多少還能感覺到我爸媽殘存的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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