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秦夢瑤看來,宋陽握手時間有點太長了,她輕輕地抽出了嫩骨小手,看著他黑色的眼睛,溫柔地說,“宋博士,做我的特約嘉賓怎麼樣,一週一次?”
“榮幸之至,非常榮幸……”宋陽心裡想的卻是,“嘉賓,要是入幕之賓那……”
自從認識了她後,宋陽發現秦夢瑤就像這個城市一樣,時刻都在給人新奇的體驗,她的美麗和相處時她時刻變化著的內心,就像這個動盪的都市一樣,深深吸引著宋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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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在11年前,有一個22歲的女孩被殺害,現場留下了她男友的訣別遺書;之後,警方在長江邊找到了這名男子的“遺物”。
兇手真的殉情了?“活要見人,死要見屍”!11年來,金陵警方對此案始終存疑,不捨追蹤。近日,殺人兇手終於落網……
“我市又一多年前懸案破獲,法網恢恢滴水不漏”,金陵晚報對最近一期偵破的案件如此報道。
兇手真的殉情了?
1994年6月20日下午1點左右,一對中年夫妻驚慌失措地來到當時的金陵市公安局鐘樓分局刑警大隊報案,稱女兒被人殺了……
這對夫妻說兇手一定是她正在談的男朋友李達康,因為最近兩人在鬧矛盾,他女兒吵著說要和他分手,不願意和他繼續下去。
接到報案後,警方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分局已經退休的老楊法醫至今仍記得當時的案發現場:年僅22歲的姑娘陳麗娟滿臉是血躺在床上,已經停止了呼吸;她的脖子上,還有繩子勒過的痕跡。一個沾滿血的羊角錘,丟在她的身邊。
在案發現場,警方發現了其男友李達康留下的一封遺書。“我們很相愛,因為遭到父母的反對,彼此又很痛苦,我們不要再這樣過下去,再見了,親愛的爸爸媽媽,您們將會在長江水中見到我的屍體……”
遺書的內容,似乎預示著李達康準備殉情。
陳麗娟脖子上、繩子上和身上都只有他的指紋,可以初步判斷,陳麗娟是被他扼殺……
警方瞭解到,李達康是金陵六合人,當年25歲,在一家蛋糕店工作。當年兩人非法同居,住在李達康的租住的一個小房間裡。
經過警方勘驗,這封遺書確實是李達康的親筆筆跡。
而透過摸排走訪,警方也發現李達康在案發後打了一輛摩的,去了長江邊。當警察追蹤到江邊時,不見李達康身影,唯有江水滔滔……
在江邊,認真搜尋的民警終於發現了李達康拋棄的衣服。
他真的是殉情自殺?
案情存疑,警方也不相信,活要見人,死要見屍,除非長江裡他的屍體飄上來!
可是,長江裡未現出他屍體。
於是,當年這起命案的偵查,隨著李達康的永遠消失走進了死衚衕。
在鐘樓警方的討論中,一種觀點是人找不到,死亡的可能性比較大,案子就此結束。但另一種以老郭同志為代表的意見是:一心想尋死的人,不會留下這麼多線索,很可能是嫌疑人的障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