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說道:“所以我想出了這個辦法,成立這個慶州發展基金,鼓勵百姓將手中的餘錢儲存於這個基金裡。沒有固定時間的。無利息,但不會向百姓收取保管費用。如果定期存一年者,存滿一年後,可以到基金裡支取本金,外加上三厘利息。如果定期五年者,利息是四厘,如果定期十年以上者,利息是五厘。定期二年以上者,每年期滿可以到基金裡支取利息。當然也可以將利息繼續存於基金,用它們利滾利。但定期取利者。如果期限不滿,提前提取,那就要支付兩厘的保管費用。”
這裡有一個背景。宋朝也有類似銀行的機構,讓百姓存放錢帛,但不是支付利息,而是要收取保管費,這個保管費並且還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