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愷抿唇偷笑:“嘿嘿,對我有興趣了?”
“哦不,我只是……”
我緊張無措,話沒說完被他打斷。
“沒關係,你想知道我的什麼,我都會毫無保留。”裴愷扭頭衝我燦爛一笑道,“反正從這裡去機場也得一個小時路程,咱倆正好嘮嘮嗑,對不?”
我很尷尬,勉強的笑笑應付下後,追問道:“姜頌是韓國人,那你媽……”
“她是中國人!我外公外婆去世得早,我媽曾在韓國留學時被姜家父母資助過,上了韓國戶籍,算是姜家的養女。姜頌小她十來歲,被父母寵壞了,不學無術遊手好閒。後來我媽把畢生的積蓄給他開了公司,也算是還了姜家的人情。”裴愷心不設防,全都告訴了我。
以免引起他懷疑,我不好再追問他媽因何事和姜頌翻了臉。只是暗想,看來正如花姐所說,醜聞沒有傳到國內,大家並不知我是照片中的女主。
機場分別時,雖然裴愷有些依依不捨,我卻義無反顧。得知他的背景和姜頌、夏文琳有諸多關係後,我暗暗收回了想和大家做朋友的決定。
至於他和邱風的救命之恩,今後再想辦法暗中報答吧!
……
首爾。
當晚回到宿舍,我被女團眾“姐妹”孤立,受盡了白眼和欺負。她們在我床鋪上潑了一大桶水,將我趕出宿舍。
於是,我在樓梯上縮了一宿。
第二天去公司,沒見到花姐,卻被法務部找去“談話”,就合同條款“商談”違約金一事。
整個過程我一言不發,無力作答。不管是“私下和解”的五百萬,還是“上法庭”後的八百萬,對我來說沒區別,因為我都賠不起。
最後他們怕這事越鬧越大,勸我“私下和解”,讓我回去籌錢。我說籌不來,夏落就是個窮光蛋;他們就勸我去賣,還說以我的資質,能給我介紹個好買家,不出兩年錢就回來了。
我問能不能賣藝不賣身?做不成藝人,我可以留在公司給練習生做老師,或者給藝人做助理也行,直到把錢還完。
他們反問:“花姐都引咎辭職捲鋪蓋走人了,你覺得你還有臉留在公司嗎?!”
我被噎住。
最後沒法,只得在“私下和解”的協議上籤了字,同意五百萬違約金在三年內還清,並立馬滾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