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看她們“業務”這麼熟悉,乞討怕是有段時間了才是。
“姑娘,你不知道。當初咱們的人把她們帶到高陽縣就和她們分道揚鑣了。那時,她們身上有錢,在高陽縣大肆的買吃的用的,結果被人盯上,給搶了。還好,那時伍氏她縫了一些銀票在貼身的衣襟裡。原本,她們如果省吃儉用的話,那些銀子也足夠她們用一段時間。可是唐玲每到一個城鎮非得吃好吃的,住客棧,還要買新衣裳。結果在隴西縣的時候被一個惡霸給看上了,非得拉她回去做他的第十六個妾,唐玲和伍氏自然不肯。她們也算是好本事,居然被她們給逃脫了。但是,代價就是兩個人身上的包袱,包括身上所有的銀子都丟掉了。自從過了隴西縣,她們兩個就一直乞討為生,直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