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微涼是誰?我怎麼沒聽過這個名字?”
“她演什麼電視了嗎?”
“不知道啊!我也沒聽過這個名字!”
這些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後的目光全都集中在微涼身上,至少這個姑娘是這些人裡面最漂亮的!
微涼覺得這比別人發現她是演員還要尷尬,除了這個嚷嚷是她粉絲的男人之外,竟然沒人認識她!真是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面上還要一副淡定的表情。
林子莫卻很理智,他神色嚴肅的對保安說:“你們先檢查一下他手機裡面拍的都是什麼。”
那男人慌了!
“你憑什麼檢查我的手機,你這是侵犯我的隱私權你知道嗎?我可以告你的!”
但林子莫比他反應還快,並且有理有據的說:“在我侵犯你的隱私權之前,你是不是要為你侵犯別人的肖像權負責?《侵權責任法》第二條第一例明確規定,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的,都可歸入侵犯隱私權範疇。”
小和忍不住兩眼放光的捅捅微涼的胳膊:“微涼,林子莫又英雄救美了!”
最後微涼、小和、林子莫以及那個偷拍的男人都去了保安室,到底還是檢查了那男人的手機,然後發現他手機裡面除了微涼還有別的很多女明星的私人照片,最大特點就是這些女明星不管有名氣沒名氣,打扮不管樸素也好性感也罷,都很漂亮。
林子莫想到的是這種人拿照片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下流事,微涼卻想到他是不是拿這些照片賣給一些別有用心的狗仔或者自媒體什麼的,圍脖上、新聞上偶爾出現的那種“某某某現身超市,素顏如街道大媽”;又比如拿錢買的話,成了“女神現超市,低調無人識”……
所以他們有志一同的將這個男人打110送進了派出所,雖然派出所大概就是批評教育一番,但是有總比沒有好。
小和對身邊站著的英俊挺拔男人很是好奇,但總歸還是有點女子的矜持,落落大方的說:“今天多謝林先生啊!要不然我們都不知道有人偷拍。”
“舉手之勞。”
他今日的打扮仍然很隨意,襯衫、牛仔褲,顯得腿特別修長好看,查微涼是特別嬌小的一隻,估計堪堪一米六,走神之間微涼覺得林子莫至少有一米八……
“林先生這是要買什麼,我們會不會耽誤你了?”
“買點禮品去朋友家,我看你們是要買菜,你先買菜吧。”
微涼很詫異的聽見小和竟然出聲說:“那就讓微涼陪你買東西吧,反正她也不會買菜。”
說完她連看都不敢看微涼,拔腳就去了蔬菜區,微涼默默在心裡吐槽一句“不會買菜的是查微涼,又不是我!”但在不熟悉的人面前,她還是很給小和麵子的。
林子莫看著微涼表情淡淡的,有些小心的說:“要不你去外面等我一會,我買完了去找你?”
微涼卻說:“不用,我陪你買東西吧,就當謝謝你今天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