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嵐打了個哈切走到了他的身旁,倚靠著他的肩膀,在他耳旁低聲說道:“怎麼了?”
“呵呵!”霍思傲笑了笑,若有所思抬手撫了撫她的長髮,幽幽的說道:“你覺得,這麼做值得麼?”
“什麼?”
聽聞他的話,高嵐有些莫名其妙的挑起眉毛,直勾勾的看著他。
“跟著我這麼一個來路不明的人!”霍思傲晃了晃脖頸,仰面嘆了口氣,說道:“有時候想想,真的對你挺不公平的!”
“呵呵!”高嵐低頭笑了笑,抬手環住了他的腰身,依靠在他的胸口上,低聲說道:“有什麼值得不值得的,誰讓我愛上你了呢!”
聽聞這話,霍思傲的心裡不禁一陣的感動,他這個從小沒爹沒孃在身邊的孩子,他的童年是不幸的,被抓進黑獄之中受盡了折磨與欺凌,從小也見過太多的生死。
可以說他是個有些憤世嫉俗的叛逆少年,他嫉妒那些有家庭的人,他的心裡甚至有些扭曲,甚至可以說有些變態,他將小時候的所有不幸全部歸罪於這個社會。
但同時,他也渴望得到別人的疼愛,渴望讓自己有一個溫馨的港灣,現在他在高嵐的身上找到了歸屬感,找到了家的感覺,有高嵐的陪伴,他覺得現在哪怕讓他立刻去死,他都知足了。
霍思傲舔了舔嘴唇,扶著高嵐的腦袋親吻了一下,沉了口氣,說道:“我是一個。。。孤兒。”他想了半天才說出了孤兒這兩個字,他有些自嘲的笑了:“我從小被關進了一個叫黑獄的地方,在哪裡,沒有人性,沒有尊嚴,只有生存!”
他低頭看了一眼正一臉好奇看著自己的高嵐,抬手摸了摸她的額頭:“我五歲的哪年,蒼叔讓我跟兩個孩子廝殺,贏得就可以得到食物,輸的,就是死!”
“那你贏了麼?”高嵐看著霍思傲,眼神有些迫切。
“呵呵!”霍思傲無奈的攤了攤手,說道:“如果沒贏,我早就死了!”
將她一縷秀髮攥在掌中把玩,嘴上悠悠的說道:“我說過,我不會在你面前撒謊,哪裡的一切都不是開玩笑,我之所以能長這麼大,可以說,都是別人用鮮血與生命為代價把我養大的!”
此言一出,高嵐的臉上露出了難以置信的神色,驚呼:“那你殺過多少人?”
“呵呵!”霍思傲有些自嘲的笑了,清了清喉嚨,說道:“我已經不記得了,可能是一千,也可能是兩千!”
“啊?”高嵐的心房猛地一縮,一千?還可能是兩千?那不是別的,那是一個個活生生的人啊,她現在有些不懂霍思傲倒地是一個什麼樣的存在,那殺人在他面前豈不是跟剪指甲一樣容易。
“呃。。。”高嵐看著霍思傲的眼神,多出了一絲駭然,忍不住打了個冷戰。
看著她的表情,霍思傲已經猜出了她的想法,繼續說道:“後來,我到了D市,成為了一個組織的殺手,你上次說的金二就是我殺得!”
他有些頭痛的捂住了腦袋,說道:“我已經不記得我到底殺過多少人了,我也不記得他們的長相名字!”
他雖然喜歡殺戮,在別人看來他簡直就是一個殺人魔王,但他性格同樣單純,他不喜歡說話,但他喜歡聽別人說話,他認為聽見別人說話,才證明自己活著。
他常常喜歡問夏蒼一個問題“你說,明天我會活著麼!”
這也是再問他自己,他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死,也不知道死之前應該做些什麼,在黑獄裡面黑暗的日子已經在他的心裡留下了不可磨滅的陰影。
走到社會上,他才知道社會的龐大,在這個龐大的社會里,他的內心都在顫抖,他害怕,他害怕自己有一天會死,他覺得恐怕自己死了都不會有人知道,有誰會記得他曾經存在過。
他是人,他是一個叛逆的少年,絕世的愣種,他只做他喜歡的事情,他認為對的事情,為了自己的女人他可以做任何事,哪怕是讓自己去死,為了自己為數不多的朋友,他可以做任何事哪怕是與天下為敵。
有些人可能覺得他做事情不計後果,就像這次,他被國家定為通緝犯,但他不後悔,他是幫朋友報了仇,有些人恐怕覺得他很傻缺,但他就是這樣,他就是一個做事情不計後果的愣種,就是一個叛逆的少年。
聽著霍思傲將自己的經歷講完,高嵐的眼圈也紅了,摟著他腰身的雙手不禁摟得更緊了,聲音有些顫抖的說道:“沒事,現在已經有我了,我陪你,我會一直陪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