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腳骨各二段,男子左、右手腕及左右脛骨邊,皆有捭骨,婦人無。(出自宋慈·洗冤集錄·望莫考究。)
林慕白指著屍骨缺失的部分道,“所缺少的部分,便是手、腳骨各二段,以及口中舌骨。舌骨極小,有可能已然泡爛丟失,但肋骨尚存,沒道理手骨和腳骨會消失。手骨和腳骨的連線處骨頭,皆有銳利劃傷痕跡,顯然是外力作用下的強行切割所致。”她撫過屍骨上的劃痕,若有所思道,“好好的一個人被強行斷去手腳,置於酒甕中,該是怎樣的絕望?”
如意點了頭,“這委實太狠了些,這般對待一個弱女子,實在是令人髮指,便是公主又如何。公主的命是命,別人的命就不是命了?這樣慘烈的死法,還不如一刀兩斷來得痛快,實在太折磨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