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前的幾年裡,海軍一直在j20與fc31之間徘徊,而且更加傾向於後者。不是說海軍不喜歡重型艦載戰鬥機,而是j20本來就是空軍投資研製的,因此首先得滿足空軍的需求。不管是擴大j20的生產規模,還是研製j20b都要佔用大量資源,特別是設計人員的工作時間,因此在沒有迫切需要的情況下,生產j20的單位顯然不會把海軍的需求放在首要位置上。等到滿足了空軍的需求,也就是j20b實現量產,再來研製海軍型,顯然趕不上兩艘002型航母的建造進度。可見,哪怕海軍願意投資,也未必能夠在002型航母服役之前獲得j20的艦載型。如果重點投資fc31,哪怕其效能無法完全滿足海軍需求,也至少能夠在002型航母服役時實現量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