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他們所猜!
方傑策劃了碎屍案……從出院後!
他找到了周昌,告訴周昌,跟他合作,不會讓他暴漏,會給他大筆不錯的收入,只要代他,暗自管理芳華,策劃一些東西,就能讓他改變人生,走上從前不可能到達的巔峰,而如果他不願意……
當時的方傑,已經是窮兇之徒,報復心很強,連周昌都膽寒,害怕之間,只能聽從。
因為他怕不答應,當時的受害者,可能就會成為他!
他負責了對橡樹灣的選擇,中介的處理,還有對物業公司的照片,做掩人耳目……
他負責給方傑提供一切便利的報復條件,就連碎屍的工具,還有後來改造的水泥,石錘,都是他準備的!
並在方傑完成作案後,再想辦法,對設定調查好的田芳家人,進行挖掘跳槽,以高額,聘來了她的姑姑,並用各種手段,引田芳上鉤,讓她入住,等她發現。
據說,方傑改造屋子,行兇前的打算,是想在屋內留下攝像頭,每天觀看田芳的生活起居,來滿足報復心的!
但是,由於條件提供過於便利,現在的女孩兒,一個人居住,對這些針孔攝像頭之類的防備特別高,為防田芳臨時搬走,或者起疑,方傑才放棄了這個打算,並想出了另一個令他更興奮的念頭……
留下……男護工的眼睛,以做折磨!
他把男護工當時猙獰,恐怖,充滿害怕的眼睛,留在床頭,日日看著田芳……就如同他也能每日每夜,在黑暗中折磨她一樣……這反而讓他更興奮,也更激動了!
第四起,純屬意外,但是據方傑後來給周昌回憶,說當時的他……太幸福了,根本停不下來!
他連李平的一顆骨頭,一片肉,都不想浪費,想徹底享受那種凌遲和毀滅的感覺……可惜,太快了,一個人,殺起來和毀成粉末的速度,竟然如此快……
他還沒得到徹底的滿足,就有另一個人,打擾他,出現在他面前,那不是……故意送到嘴邊,是上帝送給他的獵物嗎?
所以,他殺了!
但是因為碎屍的工具,當時出了點問題,他很生氣,覺得一切被破壞了,不完美了,就暴躁的抓著那老人,狠狠的毆打,洩憤了一番……
洩憤時,覺得很不過癮,所以,打斷了她的骨頭,本來也準備碎的,但看她那老骨頭,醜陋之極,沒有一點年輕人該有的活力,一碰就碎了,頓時就失去了興趣……
因為,他想要的,是鮮活,是摧毀……那些無比靈動,又看起來朝朝日上的鮮活……
摧毀李平,就是那種感覺,他反抗的太致力了,幾乎把他吃奶的力氣,都使出來了!
據說,方傑當時,即使給李平打了藥,還被他反抗的受了傷,所以,他興奮極了,覺得李平是個合格的獵物,才要給他尊重……讓他在徹底的碎裂中……完成使命!
好好……渲染恐懼,把田芳也帶入黑暗和折磨的使命!
就這樣,一起碎屍案,在周昌的幫助下,完美形成,作案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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