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護工,是直接參與者,所以,才提前設計,被方傑以電話引誘,約來橡樹灣,撞暈帶到兇殺現場後,對其進行的惡劣的殘殺,毆打,和碎屍報復!
租戶田芳,是間接參與者,雖未參加暴力事件,但是,一定程度上,也幫助事件引起了注意,引起了轟動,才被方傑,當成了報復的第二目標。
不,確切來說,是重要目標!
不然,不會在殘殺男護工,碎屍和藏於床頭後,還耗費心神,大費周章,對臥室的房間,進行翻改整造,不留痕跡——
為的,就是利用手中資源,創造最佳條件,來引誘田芳,前來入住,並在毫無察覺的前提中,讓她與那位男護工的屍體,共枕而眠,只隔一棟牆,整整餘三月!
那特意留下的眼睛,就是證據,也代表他的絕對惡意!
好像在告訴參與者田芳———
多管閒事是嗎?以為自己是好人嗎?
那麼,我就讓你,永遠記住,在不該有的幫助中,人生,如何萬劫不復!
至少這輩子,田芳已經不可能再像正常人一樣,熱心而積極的去活,莫非說再主動幫人,恐怕這輩子,不對人抗拒恐懼,甚至形成戒備……都已經不錯了。
方傑報復的源頭,是男護工,但他的心理滿足和最大關鍵,在於租戶田芳。
不然不會提前準備好橡樹灣來當做行兇地點……等待田芳入住和上鉤。
五月底的時間,據田芳描述,那個時候,她已經開始求租,自己在各個網站,甚至同城和中介公司,開始掛了兩個多月資訊了,後來,沒找到合適,才開始拜託姑姑——!
如果有心報復,對方傑來說,不難發現,畢竟,方傑手裡,有母親的遺產,芳華中介房產公司,當做便利。
可以讓方傑,在最快的時間,選好偏遠、而又最利於他行兇的房源,提前準備好一切,提供最容易選擇的條件,只候等待,租戶田芳的入住,進行徹底的報復。
方傑被趕出方家,已身處黑暗。
他無法洩憤,心理缺陷爆發,便在第一時間,決定讓醫院直接與間接參與者……一個陷入死亡,一個體會地獄,黑暗中,和他一樣,永遠不得安生!
並在行兇過程中,因暴躁而不能控的衝動,防止被發現,洩憤殺害了第四起無辜受害者,老婆婆張菊,並在她的屍體中,更加體會到了殺人和暴力的樂趣,不然,不會故意打斷那麼多根肋骨,還特意,藏到了地板,本來,可以做嚴謹的處理,說明在報復過程中,他的行為,犯罪行為手段,有所升級。
這是一起極惡劣,極殘忍,為滿足私人洩憤心,極度泯滅人性的變態殺手報復謀殺案!
如果不是親自去查,恐怕誰都想象不到——
這世間,原來真的有極惡。
不止毫無人性,甚至,已到了完全心理扭曲的恐怖地步。
方傑從不會考慮,這一切的一切,所得到的結果,是因他從小到大的作為,甚至在醫院主動毆打人,才有的自作自受。
而只會將衝動,憤怒,與殺人的報復……發洩在他人的身上,來尋求安慰和快感。
自我檢討,從來不存在於他們這種人身上。
因為,他們缺少共情感!
生而為人,卻不配為人!
更無法體會,什麼……才是真正的人!
所以,方傑,是一名,無人性,性格冷酷,極其恐怖,甚至令人憎惡的報復殺人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