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看到電腦公司在杏的經營管理下起死回生,一片興旺發達,前景看好,終於轉憂為喜,可以放心了。然而,他的身體卻在一天天惡化,每天昏迷的時間多於清醒時間。杏令松每天陪李到醫院看病,吃藥打針,皆不見效。李知道自己的日子不多了,是應該立遺囑的時候了。然而想及桃和杏,兒子李桃和張倩的兒子健健,依然意猶不捨。這些天,他斷斷續續回憶起幼時桃李杏春風一家、一體的誓言,回憶起長大後每個人的曲折歷程和創業道路,回憶起彼此之間許許多多恩怨和友誼,他覺得他們仍然像一家人,一個整體,桃和杏仍然像學生時代一樣愛著他,他也像兒時一樣愛著她們,在心裡從來不分親疏遠近。他的財產是三個人共同奮鬥創造的,也應該由三個人共有和共享。一番思想後,他叫松請來深圳律師事務所鄭大律師立下遺囑。